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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力除酒驾毒瘤 推动酒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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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19 14:55:54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形成合力,共除酒驾毒瘤

    本报济南4月18日讯18日上午,由齐鲁晚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联合举办的“治理酒驾——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在济南市山东新闻大厦举行。社会各界齐聚一堂,为治理酒驾出谋划策。扳倒井等七大鲁酒集团代表明确承诺,将在酒商标上写入“拒绝酒驾”的警示语。

    省工商局、大众报业集团、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齐鲁晚报·生活日报

等单位的相关领导,以及省消费者协会、省食品工业协会、七大鲁酒集团、驾校、酒店负责人,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等50余人参加了论坛。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肖洪茂透露,“今年前三个月,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098起,其中醉酒驾驶1311起。”

    交警部门的酒驾数据分析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治理酒驾的讨论主要集中在酒驾入罪、地方立法以及酒企业承担理性饮酒的社会责任等几个方面。

    对于本报发出的“治理酒驾,企业履责”的呼吁,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赞成,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张裕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生力源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孔府家酒业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大鲁酒集团的负责人均现场表态,要在今后的酒品生产过程中直接将“拒绝酒驾”的警示语写进商标。“不管这种做法对我们企业的利益有无影响,我们都会积极响应晚报的呼吁,一起为‘治理酒驾’鼓与呼。”曲阜孔府家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国表示。

    对于酒品生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省食品工业协会行业管理部主任王宏进表示支持,并通过一份调查数据让酒企业负责人吃了一颗“定心丸”。王宏进透露,交警部门查酒驾力度的不断加大,促进了酒企业新产品的开发,基本对酒企业的效益没有造成什么影响,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利润的提升。

    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周海亮代表省消协现场发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倡议。省工商局副局长、山东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会长王天仁作了总结发言。王天仁从多个角度阐述了文明饮酒、健康饮酒、理性饮酒,并强调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治理酒驾的重要意义,呼吁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治理酒驾毒瘤。

    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推动酒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

    省工商局副局长、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会长王天仁在总结发言时表示,一个优秀的企业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各方面负责。当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和顽疾时,倡导理性饮酒,杜绝酒后驾车,保障公民安全出行,就成为全社会期望的“目标和价值”,作为酒类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消费企业,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进行决策或采取行动。

    王天仁表示,从现有法律法规看,杜绝酒后驾车、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不仅仅是酒类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道义责任,也是这些企业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产品质量法》第26条、27条,以及《交通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都对食品质量安全、交通安全与广告宣传等,提出了维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的法律要求。

    “酒类经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可以树立起负责任的企业形象,赢得广大消费者的尊敬,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带来好处。”王天仁说。

    王天仁希望有更多的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迅速行动起来,“酒类销售、餐饮企业有义务进行杜绝酒驾的宣传。餐饮企业除提醒消费者‘少饮酒勿酒驾’外,还应将抓好服务员和看车员的培训,纳入企业的管理规范之中。”

    王天仁建议,立法机关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酒驾的法律惩处力度;执法与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行政执法和司法处罚力度,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不敢轻易违法;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有关方面将酒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探索酒后驾驶与车辆保险、理赔、贷款等驾车者切身利益挂钩;消费者及其亲友要树立“酒”与“驾”势不两立的观念,自觉做到驾车不饮酒,聚会不劝酒,对亲友及时进行劝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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