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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政委于建平网谈实录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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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15 16:38:5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aiqihengjiu99 于政委:您好!我是王哥庄居民,上学时把户口迁到了学校,毕业后村里不接收户口,现户口落在镇集体户上,我现在结婚了7年了,对象是外地户口想把户口迁到我所在的集体户上,但集体户口不让落,我看到公安局下发的户籍管理政策上有规定婚后任何一方都可以把户口迁到对方户口处,我想问一下于政委,向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具体找哪个部门。我的户口可不可以迁回我村里。7年未解决的问题盼回复,谢谢。

    于建平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结婚后夫妻投靠落户的,在青一方为集体户口的,须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才能办理。

    根据省公安厅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集体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落户生源地农村;如果您毕业后已经落户,则需出具村委接收证明落户。如您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直接拨打市公安局户政处咨询电话:66573513联系。

    相统钧 您好!本人于2003年底,在洛阳路购二手房入住至今已六年了。现孩子该上学了,然而,由于原房东未将户口迁出,而且,原房东已找不到,致使我至今不能将户口迁入(此现象虽不普遍,但并非个别)。现在,孩子要上学了,落不上户口,怎么报名啊?(联系电话:13969805268)

    于建平 网友您好,按规定,买卖房屋前,原房主应将户口迁到他的现住址,如果现住址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原房主可以申请在原住址后面附加地址。如,湖北路29号101户可增加湖北路29号101户甲作为附加地址。如果原房主不申请变更或迁走,我们不能将他的户口强行迁走。这种情况下,对于新房主确实需要落户的,我们可以为新房主用附加地址办理落户手续。

    留言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更改自己姓名,十八周以上的需要本人提出。可在莱西市的派出所,一说改名字,就问多大了,答复说超过十八周岁的不能改名。这不是在公然违法吗?诚然,办理任何事情,有权利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但并不能直接剥夺公民的权利。我原来去过莱西市派出所要求变更姓名,并不是登记错误,只是原来的名字实在是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困扰着自己。但民警的答复真是让人无法接受。比如我要将现在的名字改成张三,民警竟然让我拿出能证明自己就是张三的材料。我说我现在还没改成张三,从法律上讲,我就还没有权利使用张三这个名字,怎么能证明自己就是张三呢。我又问需要什么材料,民警答复说,除非有名为张三的毕业证或者劳动合同。我就说我现在想叫张三,可还没有依法变更,我怎么可能会有张三的毕业证,没有张三的身份证,我又如何以张三的名义去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呢?民警说这是规定,你可以先去办个叫张三的假身份证上学或者签订劳动合同。我没看见这个规定,但如果真是这样规定的,这等于就是在教唆公民违法,或者是变相剥夺公民的姓名权。我觉得规定一定的程序,并履行一定的手续是必要的,比如要有申请书,和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声明。申请人在变更前已经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并被周围认可的,可以由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于建平 网友您好!按照规定,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改名:(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8)其他特殊原因。 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如果派出所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您可以直接拨打市局户政处电话66573513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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