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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铸就“阳光检察”倾情服务“首善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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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08 16:25:40 青岛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2010年2月24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4月7日,市南区委隆重召开庆功表彰大会,对市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表彰奖励;市检察院、市南区委先后作出《向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

    成长源于呵护。近年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实现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连续四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年终考核中名列第一,两次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等八项国家级荣誉,他们倾心打造的“阳光检察”执法品牌赢得了全市人民的普遍赞誉,被评为青岛市服务名牌。

    追求永无止境。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新起点,继续秉承“公开、公正、公信”的“阳光检察”理念,紧紧围绕市南区委“四三三二”工作思路,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突出社会管理创新、突出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新突破,为建设“社会秩序最好”的现代化国际城市首善之区提供最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年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创建“阳光检察”、争创一流检察业绩为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工作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首善之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等诸多荣誉。2010年2月24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创建“阳光检察”执法服务品牌

    创出良好社会形象

    近年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新途径,着力构建办案的内外监督体系,创新树立起以“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阳光检察”品牌。如今品牌理念已内化为全院干警的价值追求,执法办案中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受到了上级机关和各界群众的充分肯定,为市南区“首善之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了“六个一”的保证机制,即建立一个阳光检察大厅、一个阳光检察网站、设立一个检委会秘书科、形成一套办案管理机制、编发一套《阳光检察》期刊、建立一套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等,使创建工作得以实现和深化。2009年7月,组织了“阳光检察推进月”活动,开展现场接访参观、案卷检查、列席检委会、旁听庭审等各种公开活动18场次,访问社会各界群众800余名,走访企业70余家,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阳光检察”品牌的知晓度、美誉度,深化了检务公开,搭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新渠道。

    2006年以来,“阳光检察”品牌建设经验多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及省、市委政法委转发,10余家国家级媒体作过专题报道。品牌创建工作得到了上级机关充分肯定,入选了市南区2006年十大创新工作,被评为市南区2007年“十佳机关服务品牌”;2008年,青岛市委政法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推行“阳光政法”的决定》;2009年4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关于推行“阳光检察”的决定》;2009年8月被评为“青岛市服务名牌”,作为全国首家入选城市服务名牌的机关品牌,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许。2009年12月,又荣获全市检察机关2009年度优秀工作亮点评选一等奖。 创新过程监督办案机制创出一流检察业绩

    理念决定行动。市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长期办案实践,借鉴现代质量管理中的过程控制理论,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逐步形成五个核心执法理念,即质量第一、过程控制、绩效管理、持续改进和信息化管理的理念,为创新办案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社会矛盾化解奠定了基础。

    创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调整组织结构,优化侦查人员素质,建立了反贪局局长到三个侦查组的直线管理模式,实行侦查小组轮案制和办案任务分解制,实现了办案组织扁平化。成立大要案指挥中心,出台了自侦办案经费保障办法,增配侦查设施,落实了法警办案安全保障职责。2006年以来,先后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9件118人。2008年4月该院反贪局在查办青岛市某保险办公室副主任许某等人滥用职权造成一亿余元损失案件时,得知许某曾出过车祸受过伤及患有高血压等疾病,据其病情及时派医送药。许某深受感动,到案后主动交待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其家属还给办案干警发短信,“不计辛勤为正气,丹心可鉴日月辉! ”

    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创新,在创新中办案。 2007年4月,在公诉、侦监环节探索建立了标准化审查快速办理机制,设立了一个快速办案组和两个普通办案组,制定了刑事案件标准化审查提纲,开发了标准化审查软件,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推广。适用该机制以来,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比原来缩短3天,公诉案件平均审查期限比原来缩短10天,提高了办案效率,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9年6月,该院本着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予以全力帮教,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临时代理人志愿援助机制和“亲情对话”制度,走出了一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路子。

    工作机制的创新,使得该院业务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2006年至2009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570件2362人,提起公诉1772件2624人,各项业务工作名列全市前茅。 创新高素质人才培养机制创出公正廉洁队伍

    在新形势下,该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环节不放松,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积极建设高素质检察官培训基地,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创新检察队伍的培养、管理和监督机制,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群雁高飞头雁带”。不断提高自身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是该院领导班子的“必修课”。他们深入开展“动车型集体”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务实、忠诚履职、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在工作中身先士卒,办案中铁面无私,创新中亲自挂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处事原则,自觉做全院干警的引导者和楷模,赢得全院干警连年100%的满意率,院里干警骄傲地称院党组是“积极进取,敢于创新,勇于争先,值得信赖的好班子”。

    检察事业发展,人才是关键。该院瞄准人才兴检战略,创新建立素质养成等五项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提高了全体干警执行力、创新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2006年来先后有19项创新经验被上级院推广或转发,3项课题成果获国家、省级机关推广。在市南区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2006、2009年两次组织全出竞进式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有72人(次)晋职晋级,80人(次)交流岗位;连续4年引进硕士研究生12人;市南区委、区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帮助该院与中国政法大学、青岛大学联合建立高素质检察官培训基地,遴选了26名检察干警参加法律硕士学习,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素质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多层次、无缝隙的监督网络,队伍连续十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受到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莫文秀同志的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文化育检活动。 2008年以来制定实施了“三个五”检察文化建设方案,尤其是凝聚和弘扬了“正、勤、诚、学、廉”五字检察精神,已内化为干警共同价值追求和品质。检察文化建设经验被青岛市政法文化建设观摩交流会和山东省委政法委推广,得到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增勇同志的重要批示。 创新“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创出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2006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该院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2008年,市南区委、区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该院建设“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还专门成立区委副书记韩连德同志任组长的 “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建设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此为动力,该院不断自我加压,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规范化和高绩效机关建设,全力争创“模范中的模范”,工作经验多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转发。

    强化绩效管理。 2006年5月制定实施了《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办法》,开发了相应管理软件,建立起了规范科学的业务队伍管理机制。2007年,“三位一体”机制运行情况在山东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演示汇报,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单位,在全国35个试点单位中率先实行网上内部审核,连续两年顺利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验收。

    全面实行质量管理。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2007年5月编写完成44万余字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文件,详细规定了每个检察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使检察长、部门长和普通干警都有了自己的行为准则,探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提高了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规范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加强内外部监督。2006年起,运用过程控制方法,开发、运行网上办案监督评价系统,建立健全一整套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即制定业务管理流程、实行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建立防止超期办案预警、重点案件审查和提审、庭审评促机制、制定实施《办案内部监督办法》和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等,保证了干警不能办错案、不敢办错案,经验做法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推进信息化建设。该院运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综合信息平台办案系统,运行SER(标准化、快速、和解)办案辅助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办案。依托检察专线网和金宏网,实行网上办公,非密级公文全部实现网上流转。建立素质养成等5个队伍管理机制,依托自主开发的绩效考核系统,实现了对全院、部门和干警三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与考核。自2006年起,该院对干警的表彰奖励均以此绩效考核结果为直接依据,考核更准确、更具说服力,得到干警的普遍赞同,网上绩效考核被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创新社会管理参与机制创出为民服务好声誉

    在履行检察职能过程中,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找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创新参与社会管理的理念、方式和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协作配合,更加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

    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背景下,该院自2009年3月开始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了“问百姓疾苦、问民生诉求、问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的“三问”活动,活动期间,共访问社会各界群众1000余人,走访、帮扶企业70余家,收回情况记录表300余份,形成《检察机关强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职能的对策研究》等调研报告12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开展政府投资同步预防工作。着眼于政府投资安全,针对市南区投资数十个重点项目建设和100余亿元的年度投资计划,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定并落实《关于开展市南区政府投资项目和涉及民生项目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实施方案》,主动跟进服务。对涉及拆迁补偿资金达数亿元的中岛组团重点项目工程,提前介入,开展同步预防,受到了被拆迁单位的干部职工热烈欢迎,纷纷表示:检察机关主动派员参与监督谈判,促进了拆迁补偿的公开透明,避免了暗箱操作,既保证政府的资金安全,又维护被拆迁单位职工的利益,这样做很好。

    把服务大局民生落到实处。该院从服务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立足检察职能,把服务大局民生落到实处。 2009年8月,该院在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中,了解到在社区拆迁改造过程中出现群众多次集体上访,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问题。该院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查,查处某房管所赵某、黄某负责社区拆迁改造测绘工作中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案件,一举解决了拆迁改造中群众上访问题,维护了拆迁居民合法权益,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普遍好评。

    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该院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率先建立了全市首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街,已有上万名社会各界群众驻足观看。 2007年,成立了由60个会员单位参加的全市首个区域性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积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形式,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在会员单位巡回演讲。开展了“阳光检察——廉政文化走进机关、企业、学校”系列文艺演出,丰富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形式,调动了会员单位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2009年5月,在市南区珠海路辖区建立全国首家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服务站,形成了检察机关发起、政府支持、全社会关心、志愿者积极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网络格局。

    积极探索服务保障民生新途径。该院积极开通“24小时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展“检察长大接访”活动,建立“阳光信访”机制,创新涉检信访处置机制,在市南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青岛市首家涉检信访救助基金,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特殊困难,实现了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双赢”。建立民生检察联络员制度,聘请20名民生检察联络员,将获取民情、服务民生的触角延伸至社区内部,为全国检察机关首创,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电视台等转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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