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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个税收宣传月启动 将打击制贩假发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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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31 15:18:57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启动仪式上,领导们为纳税人代表赠送了《纳税人权利义务宣传册》等图书

    相关链接:纳税人14项权利 10项义务

“履行法律义务 ,依法诚信纳税”,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明确了纳税人的14项权利和10项义务,具体包括:

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和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和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市国税局、地税局围绕优化纳税服务,推出了一系列服务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宜;围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开辟了专门的维权渠道,市国税局率先在全国推出了税法援助制度,编印了《纳税安全手册》,有效地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风险,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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