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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区长李奉利再答网友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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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18 18:18:47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帖号:802

    网民问题:可否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

    回复:学校体育场馆面向社区开放,能够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利用率,缓解社区居民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因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涉及到校园安全、校园管理、校园秩序、场馆使用损耗、人身安全保险等相关责任问题,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决定先试点后推广。2007年,青岛市启动了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试点工作,统筹部署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我区三所学校参加了第一批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结束,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正在总结试点经验制定相关措施。我区将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结合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在维护校园环境,保证正常教学程序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帖号:806

    网民问题:托幼费报销政策及标准是什么?

    回复:月托幼费低于每人每月130元的,据实报销。月托幼费超过130元(含130元)统一按每人每月130元报销。取暖费报销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取暖费可以按照政府财政拨款举办的托幼园所的收费标准报销一半。

    报销范围:属独生子女及计划内生育子女的,托幼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1)单月份由子女父亲单位予以报销;双月份由子女母亲单位予以报销。

    (2)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现役军人、公费出国的留学生),其子女户口在本市并在本市入园所,由本市工作一方的所在单位每月报销。

    (3)父母一方为在职职工,子女在本市入园所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承担全年托幼费报销部分的50%

    (4)丧偶或离婚的,其子女入园所的,由领养一方所在单位每月报销。

    (5)父母双方均在本市工作,其子女在外地入托者,单位不予报销。父母双方均在外地工作,其子女在本市入托者,是否报销执行其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规定。

    

    帖号:807

    网民问题:幼儿园的取暖费和伙食费标准?

    回复:取暖费由现行每人每月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3元,收取时限仍为4个半月。伙食费由幼儿园自行制订标准,独立核算(实行带量食谱,按时进行营养计算,确保伙食质量)。

    

    帖号:812

    网民问题:托幼费收费标准有标准吗?

    回复:由政府财政拨款举办的托幼园所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面向社会招生,其收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其接收低保家庭子女入托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并应予优先保证。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托幼园所,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办园者可根据办园成本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填写“青岛市社会力量举办托幼园所收费备案表”,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幼儿园收费标准依据青价费[2008]287号文。

    

    帖号:815

    网民问题:怎样办理入幼儿园手续

    回复:首先家长要为孩子选定好幼儿园,然后在该幼儿园招生时间之内,家长携带幼儿及户口簿、幼儿查体合格证明、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手册到选定的幼儿园报名,并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幼儿入园基本情况调查表,幼儿园向家长发放入园须知等)。

    

    帖号:906

    网民问题:我现在居住地方就紧靠正在建设中的保利百合花园,这附近新建设小区比较多,发现最近金沙路还有两处保障性住房也在开工建设,以后这边人口将会比较集中。就目前来说这个区域的配套设施不完善,生活不方便,比如1公里内绝对找不到银行,没有超市,没有基础医疗场所,公交很少,没有学校,道路崎岖不平。区政府是否考虑这些,以便对这边有个比较好的规划,把此处建设成为比较成熟,宜居的生活社区!多谢!

    回复:该小区周边规划有1所小学。

    

    帖号:9971416

    网民问题:李区长,你好!我孩子现在四方区重庆路第二小学就读,听说四方好多学校冬季取暖方式已经开始采取集中供热,为什么重庆二小还在继续使用燃油锅炉取暖?孩子回家说挺冷的,学校什么时候也能集中供热?

    回复:四方区学校取暖工程已经连续实施了两年,今年是第三年。根据热源情况,部分学校采取空调取暖方式,部分学校采取集中供热取暖方式。今年,四方区将对44中、56中、人民路第二小学、重庆路第二小学、杭州路小学、实验二小、郑州路第二小学、四流南路第二小学、河西小学等9所学校进行取暖设施改造,全面完成全区所有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工程。今年的学校取暖设施改造工程将于采暖期前全面完成,采暖期投入使用。重庆二小将采取集中供热的形式进行改造。

    帖号:1064

    网民问题:我有一孩子今年上大二是否可以享受助学救助?

    回复: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区于2009415日开始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下述3个条件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1)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生。(2)学生入学前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区。(3)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上条件的高校学生可持本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有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盖章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四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平安路43号四方教体局)材料审查,材料合格即可办理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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