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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长纪敏网谈实录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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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18 17:08:0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留言板 钱塘江路小区北路需修理

    纪敏 钱塘江路路面破损,路况较差。分析路面破损原因一是钱塘江路修建较早,使用至今,出现路面老化、龟裂等问题;二是冬季融雪使用了融雪剂,对路面有一定的腐蚀作用;三是近期多场降雨也使路面破损情况更加严重。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安排市政主管部门一周内现场调研,提出改造方案报批。

    留言板 纪区长:兰东小区周边没有配套小学和幼儿园,有没有规划

    纪敏 网友您好!按照区里规划将在兰东小学周边规划建设一所小学,能基本满足其周边孩子入学;而幼儿园是根据小区的建设规模配套建设的。

    留言板 各位领导好!

    1、事情经过:咨询辛安派出所,需要我们提交的材料中有:居委会落户证明 这个必须是到开拓路居委会开具,跑到开拓路居委会开证明时,又要“物业缴费单据”, 说没有的话,可以找物业公司开具“居住证明”。可是物业公司不给开,原因是我们不交物业费 。

    2、物业费问题回顾:兴悦华城一期多层,物业费收取0.8元/平,结合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周边同等质量小区,收费0.3-0.5元/平, 于是给居民停水,居民上访,政府协调,供水。(并不是我们不交物业费,实在是物业的服务水平达不到8毛钱的标准!)

    3、现在出现新问题:不交物业费,不给开“物业费单据”,没有“物业费单据”,居委会不给开“落户证明”,没有“落户证明”,派出所不给落户 。

    希望政府出面协调!

    纪敏 这位网友你好 ,兴悦华城小区由山东兴华集团分二期开发建设,一期约6万平方米,2009年初办理入住,由兴华物业公司实施物业服务。因开发商售房时承诺免交业主一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自2010年1月起开始收取物业费,物业费每平方米0.8元。

    一、关于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市政公用局已派人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小区内垃圾未及时清理; 2、工作人员服装不统一; 3、小区出入口未实施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以上问题已责令物业主管部门向兴华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二、关于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收取0.8元,与周边小区相比较偏高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物业收费问题将在一周内责请区物价局查处。

    三、关于反映兴悦华城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不能落户问题经调查,业主落户物业公司无需开具“居住证明”,不存在不缴费物业公司不开“居住证明”现象。

    四、关于给居民停水,居民上访予以供水问题经调查,该小区内部分业主自入住起一直未缴纳水费、物业费,物业公司曾经给部分未缴纳水费的业主停水,市政主管部门将协调物业公司为保证居民正常生活,先供水后进行协调收费事宜,同时协调部分业主水费、物业费等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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