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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老人可来青岛投靠子女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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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17 05:45:52 城市信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民王女士是外省来青的,现在已经结婚工作并落户,兄弟姊妹也在青岛生活,只有父母还在河北农村老家,“老人年纪大了,都60岁了,我们照顾起来很不方便,想问问能不能把父母接过来,把他们的户口也转过来,享受青岛的待遇”。王女士反映的问题经市长公开电话办转到了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户政处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回复。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父母身边没有其他子女,母亲年满55周岁,父亲年满60周岁,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父母投靠子女的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市公安局户政处咨询电话66573513,至于老人户口迁过来以后的待遇问题,建议王女士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月16日,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热线12333,工作人员表示,老人的户口迁到青岛,“可以按照今年刚刚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政策一次性补缴保险费,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一共分为9个档,老人可以选择,然后一次性交上15年的,次月就可领取养老保险金,该政策目前在市内四区和城阳、即墨试点”,另外一项是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一年缴纳300元,财政补助600元,将来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报销比例从50%到70%不等,一个医疗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10万元,此政策在七区实行”。12333的工作人员表示,老人落户以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劳动保障中心办理,没有落户年限限制,跟本市居民待遇一样。

    市民张先生听说了这一政策以后也很开心,“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尽孝道了,我们自己拼了半辈子,房子车子都有了,老人晚年也能跟着子女享享福,这个政策很人性化”。

    另外还有不少外地来青人员咨询落户政策,本报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相关回复选登

    郭先生反映:

    我在青岛经商十年,户口在城阳区,现在市南区有两套房子,希望可以把户口迁到市南,具体要哪些手续。

    市公安局答复:

    根据上述提问,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均可办理落户:一、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在市内四区和三区城区内注册个体 、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以上。二、购房人员落户条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李先生反映:

    一是孩子上学问题:家在李村,但是孩子户口在平度,我已经买房,在李村工作10年,有正式单位,孩子能就近在李村实验小学上学吗?二是朋友买的二手房,原先的户主户口不愿签出,我们能采取强制措施吗?

    市公安局答复:

    根据青政发[2007]13号文规定,买够1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房,并全额付清,在青岛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可到房子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朋友买的二手房,原房主的户口不迁出,新房主的户口无法迁入,你的朋友可以和原房主协商,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把原房主的户口空挂在原户上。

    网友“一朵微笑”反映:

    我与爱人2008年11月来青岛发展,2008年12月购买李沧区重庆中路一小区现房,面积104.98平方米,当时开发商承诺青岛市购买1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可以落户。我爱人的户口是城阳区集体户,我的户口在外地。但是,我们去公安局申办落户问题时,却被告知贷款购房者,需贷款还清后才可落户。区与区为何还跟外地户口一样对待?

    市公安局答复:

    一、根据规定,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可以落户。贷款购房的,贷款还清后,对房屋拥有完全产权,可以办理落户;二、我市的崂山、城阳、黄岛与市内四区间的户口迁移,目前暂时没有实行统一标准和政策。三、如果你符合其他条件,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聘用期满三年)、投资纳税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等,也可以办理落户。具体事宜可拨打市公安局户政处咨询电话:66573513联系。

    ◎其他答复选登

    17位市民反映:

    17位市民意见中反映的问题比较集中,均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的问题。

    市人口计生委答复:

    17位中,有15位属于失业后在街道退休,目前此类情况没有政策,已一一解释。两位属于在单位退休,其中,1位是在事业单位退休,按规定应该加发5%的待遇,已告知其查询办法;1位是在企业退休,市人口计生委已经交给企业所在的市南区人口计生局进行协调解决,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中,若协调不成,则建议其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渠道解决。

    匿名反映:

    每到夏季深夜,东部香港路上就会出现飚车族,以马力极大的跑车或改装车高速行驶,产生的噪音震耳欲聋,严重影响香港路附近居民的休息,还有附近的酒吧,直至深夜也不停歇,使居民彻夜难眠,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市公安局答复:

    针对市区存在的非法飙车现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针对非法飙车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路面排查、加强路面管控,同时做好源头预防,加强静态管理,严把车辆检验关。下一步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日常重点做好对车辆改型、非法悬挂“赛”字号牌、车辆型号和行车证不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对车辆维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点、停车场的排查,查处改型车辆,从源头做好非法飙车的管控。

    傅先生反映:

    市车管所院内的树太高了,旁边四流南路6号三个单元的阳光都被挡住,曾经多次反映都没有解决,希望政府能早日把树移走。

    市公安局答复:

    对于反映的松树挡光问题,公安交警支队与四方区绿化办联系,多次派人到现场调查,并对树木修剪、挪移或砍伐方案进行了多次研究,确定由四方区绿化办将12棵松树挪移至别处。

    高先生反映:

    虽规定不能养大型狗,但街道上依然常见。

    市公安局答复:

    对有饲养禁养犬行为的犬主,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多次开展禁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市内四区养犬扰民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犬只扰民、伤人问题,将及时落实相关分局和部门进行处理。我们将积极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并设立专门的犬只收容场所 ,学习其他城市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强对饲养禁养犬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协调犬只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犬只管理工作,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网友“冰点”反映:

    夹岭沟小区内及附近的许多道路没有硬化,而且不平整,下雨天出行极其不便。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把小区内个人种的菜,养的鸡鸭等都清理掉。小区附近交通存在问题,附近公交太少,出行很不方便,希望能把附近的道路尽快打通,进入更多的公交车。

    市城乡建设委答复:

    我委负责在夹岭沟小区附近修建的道路只有宁安路-黑龙江路段,目前宁安路-同德路段已经修建完毕,同德路-黑龙江路段因征地问题正在协调无法修建,待征地问题解决后将立即修建。关于小区附近的交通问题,劲松三路-长沙路段将于近期开工,按照施工计划争取2010年上半年完工。

    王先生反映:

    云南路共有两千多拆迁户,现在还有七八百户无法拆迁,因为拆迁房无法抵押,所以无法贷款交齐房子差价,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何时能解决?住房补贴是否应该延时到我们能贷款为止?

    市南区政府答复:

    因多种原因,云南路片区回迁安置房屋到目前为止,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银行等部门关于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有关规定,暂不能办理以该房屋做抵押的公积金或商业贷款。

    为缓解回迁居民的资金压力,市南区通过协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云南路片区回迁居民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补交差价发票原件提前提取公积金,同时经过积极协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住房担保中心,为居民争取到用第二套住房做抵押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且将第二套住房的条件限制进行了放宽,由2000年以后放宽至1990年以后。

    现市南区正在同开发单位一起,积极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及贷款前的其他准备工作,创造条件,使市民能尽快以回迁安置房屋做抵押办理公积金或商业贷款。

    王先生反映:

    图书馆自习区占座现象严重。

    市图书馆答复:

    由于前段时间是学生假期,很多中小学生来图书馆写作业,导致了图书馆自习座位严重不足,占座现象严重。这一情况已经引起我馆领导的重视,针对占座现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记者 郝春梅 实习生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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