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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得印证 调查称结婚6-8年离婚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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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3-09 17:35:56 京华时报(北京)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核心提示: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了对近几年该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调研结果。结果显示,2009年受理的离婚案件比2008年暴涨9成。而在所有婚龄段的离婚案件中,婚龄6到8年的夫妻占了38%,是比例最高的。

    京华时报3月9日报道 昨天(8日),海淀法院公布了对近几年该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调研结果。结果显示,2009年受理的离婚案件比2008年暴涨9成。而在所有婚龄段的离婚案件中,婚龄6到8年的夫妻

占了38%,是比例最高的。

    据介绍,2008年,海淀法院民二庭受理离婚案件1585件,2009年则为3020件,同比增长了90.5%。法院通过对2009年的离婚案件进行抽样调查,发现离婚率高发倾向于3个婚龄段:婚龄在16至20年的占总数的13%;婚龄在1至3年的占到总数的24%;而6至8年的则高达38%。这与现实生活中“七年之痒”的说法不谋而合。法官因此提醒,在这个婚龄段,婚姻中的男女的确容易因求新求变而造成裂变,因此属于婚姻的相对不稳定期,妇女更应该提高警惕,用心经营婚姻。

    此外调查数据显示,有62%的离婚诉讼都由女性提起,这说明妇女随着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不断提高,在经济和精神上对男性的依附性逐步降低,在婚姻出现危机时更勇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在那些涉及“高知”女性的离婚案中,离婚成功使她们摆脱收入低于自己的男方,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调查显示,在离婚诉讼中,女性仍是弱势一方,当法院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时,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付出的家务劳动的价值往往得不到补偿。而且部分女性对丈夫的财产状况及收入来源缺少全面了解,即使男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也难以举证证明。

    当男方有外遇、有家庭暴力时,女性即使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很难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证据证明,因此很少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此法官支招儿:妇女在婚姻期间遭受家庭暴力、遗弃、虐待或发现丈夫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时,应通过及时报警、寻求证人、保留现场等手段收集证据,以便在婚姻关系难以维系、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获得应有的损害赔偿。

    此外,妇女应树立捍卫婚姻的意识,避免因一时冲动草率离婚。(记者王秋实)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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