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反目 法庭交锋各执一词 2008年6月,吕长春在长春落网。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吕长春在北京的藏匿地点是由臧天朔提供的。经过对吕长春的突审,警方以涉嫌聚众斗殴将臧天朔刑事拘留。在警方的讯问下,臧天朔和吕常春等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吕长春、臧天朔等人聚众斗殴案。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臧天朔表情始终很平静。但在关键证据方面,臧天朔和吕长春在法庭上的说法完全不同。 吕长春称:“在2003年的6月20日,孙宝和给臧天朔打了一个电话,说欠款了,然后把这个情况跟臧天朔反映。反映之后臧天朔跟我说,你先回廊坊去,找点人回廊坊。” 但臧天朔坚决否认授意吕长春去打架,臧天朔表示:我授意的也就是让他好好跟他谈,不行就报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话,就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了。 当法官询问臧天朔本人为什么不去时,臧天朔说:“因为此前参加了一个活动,喝了点酒,再因为北京到廊坊路途也比较远,所以可能开不了车,再有确实有点疲劳。” 法官就这个关键证据再次询问吕长春:“臧天朔是否明确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孙宝和打架?” 吕长春的回答非常肯定:“他大概是这么说的,说你找孙宝和去,说能谈好就谈好,谈不好就打。” 正是吕长春的证词,锁定了臧天朔的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