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定性为妨碍执行公务 目前嫌犯仍在逃 本报清远讯 据阳山县政府昨天通报,已将“1·19”事件定性为妨碍执行公务,由县公安机关对屋主黄伙生等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并实施抓捕。 目前黄伙生等在逃,警方敦促袭警的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据通报称,1月22日中午,行动指挥部发出实施抓捕嫌疑人和清查相关违禁物品的统一行动指令,对“该案件涉案嫌疑人实施统一抓捕,对藏匿 收缴行动发现步枪子弹 行动中,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六男三女共9人,抓捕行动中收缴汽油1桶(约160升,见小图),用于装汽油空桶3只、制作汽油弹用的空玻璃瓶4麻袋、矿泉水空瓶70只、“鱼炮”爆竹空盒1个、步枪子弹2枚、步枪弹壳2个,雷明登弹壳1枚及铁管、刀具等一批。 据悉,黄伙生等违法犯罪嫌疑人目前仍在逃。 “1·19”冲突回放 当日上午,阳山县城东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到阳城镇通儒管理区黄伙生住处查处违禁物品时,遭到黄伙生及其他村民的阻拦并发生冲突。事件造成2辆汽车被烧毁、7辆汽车受损,1名民警及1名协警员受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