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1岁的如花生命就此凋谢》后续 顶包之后 又出现一个幕后指使者 1月21日晚,泰顺县城发生了宝马车交通肇事事故,在事故中一名11岁的女学生不幸身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23日,记者从泰顺警方得以证实,肇事者齐某的父亲是原泰顺县交警大队四中队的副政治指导员,目前在该县碑排乡大岗背村任驻村指导员;齐某种肇事时为醉酒状态。 除此之外,在该交通肇事事故中 “顶包案”中还有个幕后指使者 在案发前的21日晚,齐某与曹某等10余人在泰顺城关某酒店一起吃饭。在饭桌上,齐某有喝酒。 饭后,齐某与曹某等人还打算去某KTV娱乐。 发生交通事故后,齐某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为了逃避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处罚,齐某打电话给一起吃饭的朋友曹某商量。 曹某打电话叫来了吴某进行“顶包”。随后,齐某和吴某一起到泰顺县人民医院接受调查。 齐某对调查的交警说是吴某驾驶宝马车肇事,交警当场对吴某抽血检验。但是,细心的交警发现吴某神情慌张,而齐某满嘴酒味。 同时,事故现场调查的种种迹象表明,该交通事故可能是一起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 于是,交警对齐某也进行抽血检验。 在医院采血样的一个小时后,吴某迫于压力,认识到其中的严重性,主动到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说明“顶包”真相。 目前,除了齐某被泰顺警方刑事拘留外,吴某及其幕后指使者曹某均已经被移交给泰顺县公安局罗阳派出所处理,分别被处以6天、8天的治安拘留。 齐某的醉酒状态为醉酒标准的2倍多 案发后,齐某的血液被采集送往温州市公安局刑科所进行酒精化验。化验结果显示为193.3mg/100ml,是交警部门醉酒驾驶认定标准80mg-100mg的2倍多。 现年26岁的齐某是家中的独生子女,处于无业状态,肇事的宝马系借用。齐某的父亲原为泰顺县交警大队四中队的副政治指导员。2009年3月起至今,齐某父亲下派到碑排乡大岗背村任驻村指导员。 该案发生后,引起温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要求泰顺县公安局要快速查清案情,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并指派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戈矛带领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赶赴泰顺指导案件的调查。 目前,该交通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查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