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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专项治理“小金库”300个 教育系统成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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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14 09:16:36 法制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编者按

    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日前透露,自去年4月全国部署“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298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仅仅半年多的专项治理行动,就发现“小金库”2万余个,追缴违纪金额上百亿,“小金库”之泛滥不能不让人惊心。更令人震惊的是,广东省纪委在专项治理中发现,教育系统发现的

“小金库”占相当大的比率。

    可以肯定地说,教育系统“小金库”现象不仅仅在广东一个地方存在。“小金库”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毒瘤,它不仅造成了学校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还会诱发和滋生违纪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校风和社会风气,危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从司法实践来看,很多时候,法不责众成了搞“小金库”者的护身符,成了集体腐败的“救命稻草"。即便是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大多也是比较轻微。因此,在依靠个人觉悟、党纪和行政规章惩治“小金库”收效甚微的现实困局下,刑律应与时俱进,将私设“小金库”纳入刑法打击范围。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小金库”泛滥之风。

    □加强权力监督杜绝以公共教育资源牟利现象

    □以贪污罪依法追究私设“小金库”者刑事责任

    广东省的部分中小学校已成为了“小金库”的重灾区。记者从近日广东省纪委的一次通报会上了解到这样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据广东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姜斌介绍,广东前不久展开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包括了省、市、县、镇四级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总数达36066户,共发现“小金库”300个,涉及金额近1.3亿元,发现有问题的单位共190个。从发现“小金库”的单位来看,教育系统发现的“小金库”占相当大的比率。

    记者还了解到,就在不久前,广州市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刘燕文就因借名校资源私设“小金库”乱收费而被判刑。法院查明,刘燕文在其任职期间,指使学校报账员将学校的培训班收费、家长捐赠款等共计3575万元,以邓某及其丈夫个人名义公款私存,并将其中127万元借给承接学校工程的兄长刘某做周转资金;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43.8万元。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从此案牵扯出的该小学的“小金库”金额,竟然高达3700多万元。

    两大类别

    “生存型”与“腐败型”

    中小学校为何成了“小金库”重灾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学教师告诉记者,教师的工资收入主要有两块:一块来自政府财政的拨款,但与公务员的收入相比,差距还很远;另一块是奖金,主要来自学校的各种创收。

    据资深业内人士透露,教育系统的“小金库”大致有两类:一类是“生存型小金库”,即办学资金有限,教师待遇低,设“小金库”是为了提高教师待遇,同时解决学校办学资金的不时之需。这类“小金库”覆盖大中小学;另一类是“腐败型小金库”,与“生存型小金库”不同的是,设立“小金库”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往往办学资金已经很充裕,这类“小金库”并不为所有师生服务,而是成为了少数领导的“提款机”。当然,“生存型小金库”与“腐败型小金库”难以明确划线,当领导们的欲望增加、“自控力”降低,一不小心,就从“生存”转为“腐败”了。

    这位业内人士分析说,“生存型小金库”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上级管理部门以“给政策”代替“给资金”,也就是说,相关职能部门不按规定拨付教育经费,而是公开或默许学校自己创收。

    而“腐败型小金库”的形成,则在于校内管理缺乏民主、缺乏监督。在义务教育取消学费、择校费、借读费之后,一些学校依旧巧立名目乱收费,变相收取捐资助学费,表面上看是因为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社会存在旺盛的择校需求,而更为深层的问题,则是由于学校的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极不透明,校长几乎可以一人说了算。

    两大来源

    择校费与补课费

    “‘小金库’的钱都是一些违规资金,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有教育界人士告诉记者,学校“小金库”的主要资金流入方式就是择校费。想选择一家好的学校,至少要4万元。由于名额有限,许多家长开始比着给,给7万、8万的大有人在,甚至有人给到10多万元。如果一所学校一学年有100个择校名额,就可以有四五百万元的收入。所以,学校光收取“择校费”这一项收入就非常惊人。“虽然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政策,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但许多学校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照收不误,只要改个名称就行了。”

    记者了解到,学校“小金库”的另一资金流入方式就是补课费:每学期学生交来的补课费一般先交给班主任,班主任再交给年级组长,最终由学校统一支配。不过,其中只有少部分会以补课费或生活津贴的名义返还给参与补课的一线教师,剩余部分大多用来充实学校的“小金库”。

    学校收取的上述费用都让家长们“敢怒不敢言”。许多家长向记者反映:“现在孩子的读书成本太高了,学校总是有这费那费要收,我们供养孩子读书的压力越来越大。”

    多位教育界人士指出,学校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充分暴露了教育资源失衡的问题。许多名校校长的手中掌握了优质的教育资源,他们可以将这种优质资源转化为特权,从而为牟取私利创造机会。

    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建也认为,脱离教书育人的本位以及公共教育的定位和职能,开始擅自经营公共资源,牟取计划外收入,就是许多学校有能力设立“小金库”和教育系统贪腐事件频发的最大原因。比如说择校费,学校方把公共资源拿在手上,可以决定怎么分配。为了获得分配,家长们只得花钱去赎买校方的这个权力。

    曾在2006年广东省“两会”上递交过相关提案的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常委孟浩告诉记者,每所学校都是由本校的财务处发放工资,财务处的直接上级就是校领导,这样的体制根本不可能杜绝“小金库”。虽然很多学校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体制,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遏止。即使上级部门到学校检查财务情况,也往往由于缺乏证据而难以处理。

    两大对策

    加强权力监督引入刑法打击

    “政府部门在履行教育投入责任之后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各学校依法办校。”广东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爱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应于中小学的校本办学,需在校内设立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平衡行政权、教育权与评价权;对应于大学的自主办学,需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行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如此,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包括“小金库”在内的教育腐败才会失去生存的土壤。

    “要彻底清除‘小金库’,就必须在完善预算监督和权力监督上发力。”杨爱斌建议,有必要实行严厉的“一把手负责制”,因为没有部门领导的同意或默许,部门“小金库”是建不起来的。此外,清除“小金库”不能让刑法处于缺位状态,因为私设“小金库”与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等腐败犯罪性质相同,都属于采取欺骗手段侵占国家财产,应当以贪污罪依法追究私设“小金库”者的刑责。

    信力建认为,要杜绝“小金库”,最基本的就是要让学校不再有用公共教育资源经营牟利的机会。因此,应该让学校回归为教育培养人的场所,只管学术和办学思想、教书育人,不从事经营和交易,把经营、赚钱、物业出租、资源分配等交给专门的部门负责。这样,学校没有了分配公共资源的权力,“小金库”也就没有了藏身之地。

    孟浩则建议,要改变教育系统现行的财务体制,学校的财务负责人要由政府派任:“派驻”到学校的财务主管与校方应该没有任何经济与其他利益关系,其工作绩效由派出单位考核,工资及奖金等个人收入由派出方发放;被派出者的主要任务与责任,就是对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等经济与财政活动实行实时监督,发现任何问题及时向派出方报告;如果隐瞒不报甚至参与其中,一旦发现,相关政府管理机构应对其严厉惩罚。同时,在制度设计上减少被“派驻”者与校方的经济利益勾结的可能性,从而降低有些学校“乱收费、不开票”的情况发生,使学校乱收费无机可乘。(记者 邓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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