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陕西延安百名正县级领导干部任中考廉

1
青岛新闻网 2010-01-14 09:15:54 陕西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2009年12月11日,延安宾馆南一楼礼堂内一片寂静,考生们奋笔疾书、沉着应战;考官们严格监考、一丝不苟……延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市直部门110名正县级领导干部任中廉政法规考试正在紧张进行之中。考前公布了考场纪律:“不得抄袭,不得与他人讨论、交流考试答案,违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并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考场纪律突出一个“严”字。上午11时,市党研室主任南兆旺交完考卷后长长

地舒了一口气:“没想到考试这么正规,真是考出了一身冷汗。”市纪委、市委组织机关的正县级领导干部也毫无例外地参地加了考试。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规知识缺乏、纪律观念淡漠、廉洁从政意识不强等问题,今年,陕西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出台了一项重要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并在全省市(区)县(市、区)管领导干部中组织实施。延安市结合自身情况,对制度本身进行了丰富和拓展,该市制定的《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进行廉政法规考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廉政法规考试不仅要在任前进行,而且还要在任中进行。任中廉政法规考试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届内分级分批培训,分步骤集中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为方便干部学习,延安市纪委早在去年4月份,就组织专家、学者编辑发行了《延安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并在网上公布了读本内容。同时,建立了干部廉政法规考试试题库,其中,35套试题供党员领导干部使用,5套试题供非党员领导干部使用。每次考试前随机抽取试题。考试内容涵盖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和要求;党内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处分方面的条规,党内监督方面的条规;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法律法规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规定;行政纪律及纪律处分、责任追究方面的规定;村民自治、土地承包、退耕还林、医疗卫生、社会低保、公民道德等方面的规定;中、省、市、县涉及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内容等等。

    延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在开考前的讲话中介绍到,延安市在推行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以来,已经有108名县级领导干部、112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对6名科级干部因考试不合格,暂缓提拔任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前不久,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试行了任中廉政法规考试。本次任中廉政法规考试的进行,标志着延安市领导干部任中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正式开始推行。

    参加考试的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雅琴说,通过考试这个形式,可以促进大家好好思考,不断学习,以考促学,以学促廉,达到自我反省,净化心灵的目的。市人事局局长阎青锋参加完“考廉”说,“考廉”表面上是党纪国法知识的测试,实质上是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善意提醒和人性化监督管理。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福建师德考核有了20条“红线” 放在教师绩效考核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