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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交通局长受贿千万记下27页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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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11 09:51:15 陕西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核心提示

    他是一名区交通局长,然而个人总资产却达1200余万元,其中378.88万元为贪污所得,42.9万元为受贿所得,还有433.32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他是一个“细心”的人,别人给他行贿的财物,他都记录下来,大到上万元现金,小到烟酒、月饼、西瓜、葱、米、油;连烟酒是普通还是珍品,是精装还是简装也都登记得一清二楚。

    他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渭南市涉案金额最大

的腐败官员——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原局长雷建民。

    他给百姓修了“豆腐渣”路,自己也栽在了“腐败路”上。

    雷建民,男,生于1958年,汉族,大学文化程度,渭南市临渭区人。2000年起担任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局长,因“豆腐渣”通村路被媒体曝光,2008年12月被停职,2009年4月24日,雷建民被临渭区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依法逮捕。2009年12月28日,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2月2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原局长雷建民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1月,雷建民出任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局长。2002年,渭南市交通局原局长赵信仁,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受贿所得4.2万元人民币,以及用受贿所得23.2万元所建房屋被依法没收。

    雷建民的官职虽然比赵低一级,贪财的胆子却要比赵大得多。他不但没有从上司那儿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而是在人事安排调动、工程项目建设上大肆贪污、受贿,其贪污数额达378.88万元,受贿数额达42.9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达433.32万元,从而创下了渭南已查处官员的贪腐之最。

    “豆腐渣”路撂翻交通局长

    2008年12月,临渭区交通局在大王乡刘才沟、牛寺庙等村的通村水泥路建设上,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当地百姓称为“豆腐渣”路和“腐败路”,在群众的举报下,被媒体曝光。

    2009年11月底,记者来到大王乡的这两个村,一位李姓村民说,修的那条所谓水泥路简直就是灰土路,汽车开过去,扬起的灰土连车身都看不见。人走上去用脚一踢,路面就散了。群众气愤地说,这样的水泥路还不如我们从前的石子路。牛寺庙村一位68岁的姓师的老支书说:“修那路时,我是村民推举的监理。当时,我就发现施工队的水泥标号不达标,所用的沙子也不合格,施工也没有按操作规程进行,就再三给工程队提出纠正,他们就是不改。我警告他们,你们这样的工程质量,在验收时肯定是通不过的。没料工程队负责人却说,这一点你放心,我们能这样干,肯定上面有人,验收的事不用你管,我们一定能通过。后来,我们村上在西安工作的人回来实在看不过眼了,给媒体打电话举报了这事。”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立即引起了临渭区委、渭南市委及省交通厅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展开调查。随后,雷建民被责令停职检查。临渭区检察院介入调查后,在对交通局账目进行核查时,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戴宏从交通局的账上发现了一笔来历不明的款项,数额高达110万元。随即找来雷建民进行询问,他对这笔钱始终不能自圆其说。办案人员追踪发现,这笔钱是从一个工程项目部的账上转过来的。经过查证,雷建民私自非法设立的四个工程项目部浮出水面,检察机关同时也掌握了雷建民收受贿赂的大量证据。

    在检察机关与雷建民初次交锋中,雷建民声称自己绝对没有任何经济问题,接着便大摆自己的功劳,大谈自己的贡献。但是,在铁证面前,他不得不承认了收受贿赂的一些问题。

    因雷建民是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经请示,2009年4月18日被临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停止其区人大代表资格。同日,因涉嫌受贿罪被临渭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09年4月23日,渭南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停止其市人大代表资格。次日,被临渭区检察院刑事拘留。4月30日,被依法逮捕。

    家中搜出了94张存款单

    检察机关在对雷建民住宅搜查时,当办案人员打开其家阳台上的柜子后,发现里面装满了名烟名酒。清点过程中,办案人员在一堆旧纸箱中发现一个普通的手提包,将其先放在了一边。

    这时,雷建民趁人不备,拉开了手提包的拉链,将一个信封悄悄装进了自己的上衣内兜。他的这一举动被眼疾手快的办案人员戴宏、何秦军及时发现。“干啥呢?”雷建民一下子慌了神。戴宏、何秦军冲到雷建民面前,掀开衣服,从衣兜内拿出那个信封,打开一看,里面竟有94张定期存款单。大家一算,共计金额达517.54万元。

    就在那个手提包内还发现活期存折一本,计1686.67元;国债凭证3张,金额10万元;购房协议书一份,内有雷建民预付款发票一张,金额150万元;房产证2本;雷建民借给他人的借款合同5份,共计金额468万元;雷建民及家人的保险单、保险合同等。

    原来,检察机关介入对临渭区通村路质量问题调查后,在对交通局另一名负责人的问题查证时,雷建民已有所觉察,因而将这些东西早早整理打包后,还没有来得及转移就被查获,并成了该案的铁证。办案人员把雷家所藏的名烟名酒全部查出后,整整堆满了客厅。

    在对雷建民办公室进行搜查时,查获雷建民私设的四个项目部的公章,19份合同,其中15份虚假合同,以及密密麻麻记满了个人受贿数目和物品的27页纸张。上面清楚地记载着何人、何时所送钱或卡的数额,以及所送礼物的情况。

    雷家“露富”后,家人因不清楚雷建民到底有多少存款,估计最多也超不过300万。几个亲属经商议,编造了雷建民借款250万元和50万元的谎言,合伙给办案人员提供假证,企图冲抵雷建民的存款数额,以减轻雷建民的罪责。

    他们在办案点上又哭又闹,并采取软硬兼施的方式相威胁,先是给办案人员下跪,再就是声称要跳楼自杀。在办案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他们不得不承认此前在宾馆经过密谋,想出了这样的办法,上演了这出闹剧。

    受贿的酒要记清酿造年代

    由于案情重大,雷建民被刑事拘留后,立即押往异地秘密关押。

    经过三个月的侦查,办案人员整理的案卷多达18卷之多,雷建民“发福”的轨迹逐渐清晰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要说雷建民还真是个细心人,对什么事都有作记录的习惯,就连他收受贿赂也不例外。“我收的礼金具体数目我确实记不清了,人数和次数都太多了。但有一部分我手里有记载,有记载的能说清,没记载的确实说不清了,我记得大多数的钱是在我家里收的。”雷建民在交代自己的受贿问题时这样说。

    检察机关在对雷建民讯问时,如果有雷建民说不清的事,他都会回答说:“我有记载。”的确,在检察机关的案卷中,27页纸张上密密麻麻记载着大约近300人给他行贿的情况。这些记录,大到哪家工程队负责人送了几万元,小到个人送的烟酒、月饼、咖啡、茶叶、水果、营养品、酸奶、脑白金、露露、核桃、芦柑、苹果、栗子、石榴、冬枣、柿饼、圣女果、开心果、鸡蛋、大肉、碗子(渭南特产)、西瓜、黄瓜、葱、米、面、油等等。

    在雷建民的27页受贿记录纸张上,受贿的钱数排在最先,以万元为单位,分别用“1”、“0.1”、“0.05”等表示,随后是所送的物品。雷建民在向检方交代时解释说,“1”表示1万元,“0.1”表示1000元,“0.05”表示500元。

    雷建民收受的香烟中,有熊猫、中华、苏烟、玉溪、好猫、芙蓉王等,这些烟雷建民都要记清楚是黄熊猫还是小熊猫,是软中华还是硬中华,是蓝芙蓉王还是黄芙蓉王,是红好猫还是蓝好猫,是精装苏烟还是简装苏烟,以及所送的数量。

    雷建民收受的酒类有XO、威士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西凤、黄金酒、枸杞酒、泸州老窖、金枝玉叶、干红等。对于这些酒,雷建民也要记清楚茅台酒是内供酒还是外销酒,剑南春要标明是普通的剑南春还是珍品剑南春,西凤酒要记清楚是多少年酿造,是单瓶装还是双瓶装。

    从2005年春节至2009年春节,雷建民记录收受了300多人次所送的钱、卡及礼品。从逢年过节中的“人情”往来开始,他逐渐利用自己主管区、乡村道路建设中工程立项、工程招标、工程款拨付审批和机关下属单位人员安置调动的机会,多次收取道路建设施工方人员、乡镇政府人员、军人学生安置和机关调动人员的感谢费。雷建民本人供述并有书证的受贿现金94.27万元,购物卡计7.76万元。落实55人,受贿现金42.9万元(含购物卡),其余59.13万元(含购物卡)因难以取证,未予认定。

    签假合同私吞公款200多万

    贪欲是个无底洞。雷建民开始私设工程项目部,直接套取工程款,把工程当成了自家的“聚宝盆”,开始大玩公款变私钱的魔法。

    起初,雷建民看到别人在承揽交通局的工程都挣了钱之后,便自己也私设工程项目部,自己承揽工程挣钱。到了后来,他干脆直接通过工程项目部套取资金。

    全省通村公路建设全面展开后,从2006年至2008年间,雷建民利用职权,先后非法私设了“渭南华通路桥公司临渭区固市镇道路改造项目经理部”等4个项目部,通过这些项目部,采取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工程款和先多付后截留工程款的方式,大肆套取公款378万元。

    其中2006年10月至2008年8月,雷建民代表甲方临渭区交通局,乙方为其4个项目部签订通村路虚假合同15份,共套取通村路工程款约552.8万元。雷将这些钱上交临渭区交通局261.71万元,垫付交通局费用和虚假合同税款约68万元,剩余的223万元就落入了雷建民的个人腰包。

    这15份虚假合同中,甲方临渭区交通局均由雷建民签字,乙方即雷建民的4个工程项目部,有14份是别人代签的,其中有一份,是由雷建民本人亲自签订的。记者在案卷中找到了那份合同,甲方签字人为“雷建民”,乙方签字人是“雷大民”,字迹完全一样。在他私设的4个工程项目部的账务资料中,雷建民也均以“雷大民”名义签字报销。

    区交通局长创渭南贪腐之最

    这里,有必要再回到2002年。时年渭南市交通局原局长赵信仁案发后,雷建民大会小会讲话中都离不开廉洁奉公、清廉执政之类的词,每年的工作报告也都有大段的文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雷建民在一边大讲廉政的同时,却又一边大把捞钱。从2002年开始,雷建民的家庭收入可谓节节攀升。

    2002年,雷建民与妻子及孩子在银行的存款为2笔9万元。

    2003年,达到22笔85.5万元。

    2004年,转存和存入30笔146.4万元。

    2005年,转存和存入49笔254.5万元。

    2006年,转存和存入30笔148.5万元。

    2007年,转存和存入80笔393.8万元。

    2008年,转存和存入更是达到94笔517.64万元。

    2009年,案发前三个月转存和存入23笔122.9万元。

    这些存款大多数存于西安、渭南、临潼等地银行。这么多存款,存转款最频繁时,雷建民或家人平均每四天就要跑一次银行办理存款和转存手续。

    雷建民共有4处房产,其中一处位于渭南中心广场的写字楼,雷建民与他人合伙买下了一层,面积300平方米,总价值260万元,在所交的200万元预付款中,雷建民交了150万元,合伙人交了50万元。

    在雷建民案发前的2009年1月至4月1日,他私放高利贷就有6笔:

    1月30日,雷建民以亲戚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160万元,年息18%;

    2月14日,雷建民以张某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130万元,年息15.6%;

    2月18日,以亲戚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30万元,年息15.6%;

    2月22日,以徐某的名义给一家公司放贷48万元,年息18%;

    3月28日,雷建民以其女儿的名义放贷两笔,100万元和40万元,月息25‰;

    4月1日,又以其女儿的名义放贷60万元,月息25‰。

    法院审理查明,在雷建民的资产中,银行存款517.54万元,房产计222.04万元,对外借款468万元,四个项目部账面余额43.04万元,购买国债10万元,购买保险35.24万元,其总资产合计1295.94万元。

    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雷建民案审理中,雷建民在法庭上口口声声说,临渭区是个穷区,修路的钱都要从上面争取。因此,争取到的钱一分钱都不能乱花。然而有趣的是,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却能身价上千万。

    三大爱好是洗脚、洗浴和唱歌

    雷建民平时有三大爱好,那就是喜欢洗脚、洗浴和唱歌。这三大爱好,在雷建民的两个笔记本上,从1996年起就有清清楚楚地记载。

    要说最大的爱好当属洗脚,最多时一周要五六次,少的也有二三次。渭南的足浴和洗浴场所,雷建民经常光顾。一般是下午和晚上去洗,也难怪单位同志反映,下午一般在局里是找不到局长的。

    在雷建民的笔记本上,还记载着他去渭南、西安等地的歌城,并有时间、地点、一同去的人数及姓名。雷建民在外出差也不忘在这些场所消费,他的记录本上就有在北京、河北、云南、山东、甘肃等地一些洗脚房、洗浴中心、歌厅进行娱乐消费的记录。

    雷建民案发后,单位许多人都感到非常吃惊,“我们单位在团购住房时,局长也贷款15万元。我们当时也想,局长虽然比我们工资高了些,但也是工薪阶层,靠工资吃饭、养家糊口,和大家一样,不贷款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天呀,谁知道他竟有上千万的个人资产!”

    按说,有其直接上司的前车之鉴、沉痛教训,他应该引以为戒、洁身自好。然而,雷建民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而是“前腐后继”。

    古人云:“邪生于无禁,欲生于无度。”雷建民因为贪欲膨胀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沉痛教训再次说明:贪欲害国、害家、害己。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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