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条例、就业促进条例、保安服务条例——明天是2010年的第一天,多项新条例将开始施行,这些条例政策将给市民生活带来切实影响,关系到子女就业、行业安全等方方面面。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娱乐厅不得自招保安 从明天起正式在全国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在明年6月底前,保安服务公司将被完全推向市场,从目前由公安机关控股的状况中摆脱出来,同时还规定保安员在获得 条例同时还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安从业单位还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就业促进条例 九类人群获就业援助 明天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在就业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将按照规定免缴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以及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 各级政府应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9类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这9类人群具体包括,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安全生产条例 户外悬挂物有了规矩 从明天起开始实施的《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了经济功能区和镇街安监机构的设置,要求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安监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 对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提高了标准,把冶金、交通运输、水路运输和船舶修造等行业纳入高危行业管理,把三十人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的一个界限并明确了相关要求。规范了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行为,要求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备案、相关人员必须经考核方可开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户外设置广告、岗亭、灯箱、牌匾、雕塑等设施以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等悬挂物的行为作出规定,同时设定了罚则。(记者 徐美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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