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国务院法制办召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专家研讨会,会上提出了6大问题,听取了民法、行政法方面专家的意见。特别是关于强制拆迁的问题,引起了专家的热议。 记者获悉,针对近期成都居民对抗强制拆迁自焚的行为,会上专家提出,即使拆迁合法也要保障居住人的安全。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表示,现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 参与研讨会的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认为,目前的《拆迁条例》存在的一些主要不合理之处有: 一、拆迁更多强调了地方政府的管理权,漠视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 二、把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分成两个阶段,使在没有得到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屋拆迁; 三、征收和补偿不在同一阶段进行,政府收回土地后,是把补偿问题留到了拆迁阶段,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来解决,这不利于房屋所有人利益; 四、拆迁问题没有区分公共利益拆迁和商业开发拆迁,很容易引发一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合谋的情况,损害房屋所有者的利益。 王锡锌表示,现在修改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一些地方政府基于局部的、短期利益考虑,片面强调城市的建设发展,可能忽视对财产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保护。“阻力越大,越表明对房屋征收补偿拆迁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