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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助理腐败,板子该打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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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08 10:03:35 新华廉政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也许有人会问,一个市长助理,也能腐败,谁给他的机会?是啊,一个市长助理,应该没有太过强大的权力,但是居然也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而且还有其他更大的有待调查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理,市长助理,应该是主要领导的身边人,应该一心一意地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但是却也利用职权甚至可能是假借主要的职权违法犯罪。何谓助理?顾名思义,助理就是去帮助打

理的意思。为谁帮助打理?这里有个职责之分,有上下之别。助理可以被授权,但不能越权。然而,助理的权力还是蛮大的。只要当了校长助理,就等于是准副校长,甚至可能比副校长权力更大,因为校长助理就是校长的延伸,可以理直气壮地分管某摊事务——代表校长来管。同样,当了市长助理,或者县长助理,或者镇长助理,或者村长助理等,也是一样,他们是市长、县长、镇长、村长的“手”和“脚”。至少,可以参加所有镇长县长市长村长才能参加的会议,有发言权。

    一般来说,助理的诞生,是主要领导自我扩权的产物。大领导安几个自己的助理,尽管制度上没有依据,但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侵蚀副职的权限,让自己的手伸得更长。正是助理的这一“独特身份”,成就了、成全了一些助理级别的人越权或犯罪的机会。

    其实,不单单是“助理”有腐败犯罪的机会,就是领导的秘书、司机等其他身边人,也同样有腐败犯罪的危险。俗话说,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秘书、司机等腐败犯罪,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的上级绝对脱不了干系,起码在教育和管理身边人方面负有不可推卸责的任。因此,市长助理腐败,如果只将板子打其一人的屁股,恐怕是说不大过去的。

    我们看多了腐败分子基本都是利用的“职务之便”贪污腐败、行贿受贿、违法犯罪的。那么,领导干部的“职务”真的就那么好“方便”、“趁便”、“随便”吗?有道是,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所以,不胜任、不称职就该受到处理、问责。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问责制度。(12月5日《人民日报》),但愿中央的这一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能够给党员领导干部的头上套上一个“紧箍咒”,能够倒逼其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道上走稳、走好。

    (江苏省洪泽县信息化办公室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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