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的官话年年有,不过觉得今年格外多。千万不要以为“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说话”便已是史上最牛,时至岁末,雷人官话推陈出新的势头丝毫不减,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最新的高论是“广州每年被打伤的城管达200人,是每年被打伤商贩的100倍”。 按此“百倍说”,广州市每年被打伤的商贩也就区区两三人而已。对这一说法,可能的解释我以为有两种:其一,如今的商贩均身怀过硬的功夫,双拳可敌众腿;其二 揪住该官员的发言片断进行语义分析也没多大意思,大概他更想表达的意思是,城管工作其实很难,市民对城市管理应有更加理性的认识,而不能仅有“廉价的同情心”。这真是一个巨大的反差:城市当然是需要管理的,维持和谐的城市秩序是城管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市民看来,流动商贩是社会最弱势的阶层,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无非混一温饱而已,不同情这些人又该去同情谁呢? 面对这一冲突,一味地指责城管或许也是不客观的。其实在城市化过程中,维持城市有序化和保障底层民众谋生需要之间的冲突很难避免。城市化的推进,是以财富向城市快速集中为前提的,由此人口也必然向城市集中。而生活在城市里的市民也是分为不同阶层的,并不是每一个市民都具备到正规市场里购物的经济能力,事实上大量生活在底层的城市贫民,对于流动商贩们出售的廉价商品是有巨大需求的,这构成了商贩广泛存在的市场基础。反之,在人口向城市集中时,边远区域的市场需求必然相对萎缩,既无技能也无资本的贩夫走卒,除了在城市里打游击式地讨生活,又能到哪里去谋生呢? 然而,无论是如今的城市规划还是城市管理理念,皆较少将底层市民和贩夫走卒的交易需求考虑进去。在很多城市的管理者眼里,城市仅仅被狭隘地看成是美轮美奂的文明载体,是一个“经营”的平台。这导致了城市管理目标的错位,城市的“形象”被当成管理的目标本身,而“形象”如何定义,又是由管理者来进行解释的,至于底层民众的民生需要,那就很难进入这一视野了。 无论如何,城市首先是民众相互依存谋生的场所,城市或城市化只是工具,城市化的目的只能是定位于让民众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面对如今愈演愈烈的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冲突,管理者的理念必须回归到人本主义上来,尤其应该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 当然,作为行政管理(执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城管不可能对此负最终责任,而应该由更高端的权力部门负责。在这个意义上,饱受指责的城管工作也是值得同情的,他们承担了本不应该由他们承担的职责。但这也并不能成为一些城管粗暴执法的理由,如果本着人本主义的管理理念,城管工作不能定位于行使“管理权力”,而应该考虑如何为所有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提供服务。我特别想提醒城管工作者的是,千万不要砸商贩的摊位,这可是违反《物权法》的。(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作者 苏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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