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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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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26 16:31:0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今年以来,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青岛胶州市建立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以巡查制度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巡查工作真正成为了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把“利剑”,日益彰显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对廉洁自律的警示作用、对发展富民的促进作用、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抢占“

拥湾发展至高点”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健全工作机构,确保廉政巡查组织有力

    胶州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明确提出巡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用,专门成立了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纪委分管领导和各室主任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巡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市巡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室,为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巡查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根据工作需要,成立6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由一名市纪委常委任组长,建立巡查工作人力资源库,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各镇(办)、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中挑选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的干部组成,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真正确保了巡查工作组织有力。

    二、营造社会氛围,确保廉政巡查顺利开展

    为了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廉政巡查重要性的理解,更好地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廉政巡查打下良好的基础。胶州市召开了千人参加的巡查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相关的市领导出席讲话,对巡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及方式方法等进行了部署,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在全市形成了理解、支持党风廉政巡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每次开展巡查工作前,都要通过不同形式向全社会发布巡查预告,公示巡查内容,公开联系电话,并向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巡查任务和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日程安排等,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全程监督,确保了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廉政巡查有据可依

    制定出台了《胶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共9章31条,对廉政巡查的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结果运用、工作纪律、资料归档与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配套出台了《胶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合格、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将廉政巡查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轨道,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不仅做到靠制度管人,约束有力;而且也使廉政巡查有章可循,依据充分。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廉政巡查有的方矢

    在实施廉政巡查中,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将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巡查重点,在座谈中把“一把手”作为必谈对象;在走访群众、查阅记录时,把“一把手”作为重点了解对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把“一把手”作为重点提醒对象;督促整改抓落实时,把“一把手”作为重点督查对象。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监督年初部署的重点责任目标、领导干部作风和权力行使情况;重点监督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上级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情况。三是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摆在突出位置,注重倾听群众的呼声。同时,改变过去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简单的“听汇报、查文件、看现场”的方式,通过多种渠道,真正掌握被巡查单位的客观真实情况,使巡查结果充分反映群众的声音。通过听取汇报、参加民主生活会、实地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实情。通过深入群众之中,充分听取社情民意,记好“民情日记本”,全面倾听民情,多渠道、多方位地了解和掌握被巡查单位的工作实绩。树立“听汇报就是听问题”的理念,通过明察暗访,听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评价,充分发现隐情。

    五、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廉政巡查措施到位

    一是日常工作定期查。以“责任是否到位、任务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全市各镇(办)、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展责任制半年督查和年终检查,对落实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党内监督制度和构建惩防体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巡查,通过评实绩、定名次,将巡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年终结果排名后一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报纸和电视上做出检查并说明原因。目前,共有1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年终排名后一位在电视上做出了检查。二是关键环节专项查。对反腐败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市纪委常委会部署的重要事项、上级确定的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干部廉洁从政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突出问题重点查。结合责任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群众举报和日常掌控等情况,对问题比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全面剖析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今年5月份,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市房管局产权交易科存在问题,遂组织人员进驻该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重点巡查,发现产权交易科科长杨某某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同时还发现该单位信息科科长刘某某也存在一定的经济问题,巡查组立即将发现的问题向纪委常委会做了汇报,常委会决定立案调查。同时,为了防微杜渐,巡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督促该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廉政巡查取得实效

    为了使巡查结果得到有效应用,胶州市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预警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检查一个单位,以文字形式将检查情况进行反馈,肯定主要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建立末位追究制度。巡查结果排名后一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说明情况,连续2年的调离工作岗位。三是建立干部考察信息沟通制度。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市委、市政府以及组织部门沟通,为干部考察提供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依据,真正做到与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通过开展巡查,指导各单位更好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一般,先进带动后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如胶州市城建局在车辆管理方面创新举措,实行了车辆经费包干制,车辆每年的相关费用都实行限额拨款;成立了车辆维修检测小组对需维修车辆进行审核把关;实行百公里耗油统计制度,每月一公示,耗油超出部分须做出合理解释。这一做法在全市推行后,共为市财政节约办公经费达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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