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27】 留言板 儿童医院搬迁后,孩子看病怎么办 张局长您好,我家是一位孩子的家长,就在儿童医院附近,听说儿童医院要搬家了,我担心以后孩子看病不方便,能否在原来的地方设个门诊方便居民?谢谢!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为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市妇女儿童医院将于2011全部迁至辽阳西路,对于原医院附近群众的就医带来了不便。关于保留方便门诊之事,我们将高度重视,结合区域卫生规划,进行相应论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程序进行办理,以方便周边群众就医。 同时回复96号帖子 【贴号:28】 qgyywsp 市区北部需要综合性医院 我们是青岛市北部居民,随着湾头村、十梅庵村、南岭等改造,青岛市北部面貌大有改观,我们由衷感谢市政府对北部地区的关爱,以及为减少南北差距所做的努力。但是,随着北部居住条件的改善,医疗设施不足的造成就医难、住院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从青岛市三医八医一线到城阳区纵深20多公里的地区,只有第四人民医院(胸科医院)一家市级医院,现在他们的工作重点是在结核病和收治甲流感病人,并且科室配备不齐全,有时候就诊竟被他们已没有相关科室为理由转到隔壁的钢厂医院。就青岛市北部就医难的问题,以前有人通过青岛新闻网党报网上接待室反映为什么不把钢厂医院建成社区医疗中心,当时李沧区卫生局答复的结果是钢厂医院规模较大不宜作为社区医疗中心(大意)。再也没有下文了,钢厂医院也不愠不火,依旧运转。看到市政府在市区南部对改善就医环境的大手笔,我们市区北部的居民深感应当在北部合适位置建一家有规模的市级医院:1、交通便利2、有足够的停车位3、相关科室比较齐全4、具备较好的急救功能(北部地区工厂较多,工伤及意外伤害相对较多)5、能过满足周围群众日常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可以做一定规模检查6、要有一定规模住院床位,平时的时候可以满足周围居民住院需要,如果有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征用成突发事件专用医院(离人口密集区有适当距离,不会造成恐慌;没有突发事件的时候,床位可以作为普通病床加以利用减少浪费)。国家现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大对保障人民健康的投入,青岛作为沿海开放成城市,作为奥运会举办城市,我们相信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国家加大医疗投入的政策为契机,坚决贯彻不断提高市民健康保障水平的宗旨,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的睿智,一定会高水平地解决青岛市北部居民就医难、住院难的问题。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您的建议非常好。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北部居民的就医条件问题,有关部门也正在规划论证三医、八医的迁建、扩建及在北部建设我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项目,有的项目已经进入选址阶段。这些项目的建设势必会大大改善我市北部居民的就医条件。 【贴号:29】 留言板 现在青岛的甲流情况怎么样啊 听说现在甲流挺严重,咱们这里情况怎么样啊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甲流防控工作的关注。目前正值冬季,是呼吸道疾病和各种传染病高发期,从全市各医疗机构10月份以来接诊的流感样症状病人数据统计来看,我市流感样病人数量大幅度增加,重症、危重症病例开始出现。11月15日-20日,全市报告流感样病例7991例,比上周上升31.09%;流感样病例占就诊人数的23.80%,比上周上升4.53%。流感样病例主要发生在5-24岁年龄组。专家分析,随着全球疫情的加剧以及气温的降低,加之甲流病毒已成为我市的主要流行毒株,流行强度将进一步加大,而且将会向农村地区进一步蔓延,疫情已经呈现出从城市向农村扩散的态势,重症病例出现增加趋势。因此。我市目前甲流防控重点,一是坚持继续把学校防控作为重中之重;二是按照分级分类诊疗的要求和标准,全面启动重症病例救治体系;三是抓紧第二批疫苗接种,确保11月底全部完成。同时,尽快争取第三批疫苗到位;四是各区市切实履行好辖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更好地应对流感大流行;五是充分做好物资储备。 具体的疫情情况由省卫生厅定时进行发布,可登陆山东省卫生厅网站了解。也可直接咨询市甲流防控指挥部(市甲流防控指挥部电话:85813201)。 同时回复61号、142号帖子 【贴号:30】 docs 医院改革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医院怎样改?目前青岛就一家。对于企业下的医院有何改革方向吗?青岛市有三家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参与今天的“民生在线”网谈交流。在我市近三年的医改重点任务中只要求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试点,并已确定即墨市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对其他医院的改革未作要求。 【贴号:31】 奥迪奥迪 开设医疗机构咨询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我是一个今年退休的眼科医生,想在退休后在市内五区办一个眼科诊所,请问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诊所的设置许可由拟设机构所在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批,申请者需要准备如下材料:设置申请人基本情况证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证明、《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名称预先核准书、医疗机构用地证明及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同时回复34号帖子 【贴号:32】 ruud 享受急救绿色通道,病治好不付钱 张局长,现在医院都按照卫生局的要求,为了保证急诊病人的抢救,采取先救治后付费的做法,开通急救绿色通道。为挽救病危急症病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作为公立医院很好的承担了社会责任,帮助政府排忧解难。但是很多病人病情好转后就不辞而别,有的是三无病人,有的几费周折联系到家属,但也无人负责。亏欠医院的治疗费用,每年都有好几十万。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其他病人的救治。前几年,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有过文件规定,对此类病人有过付费规定,但是实际操作根本行不通,能否对此事呼吁协调解决一下吗? 回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三无病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市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和有关政策,“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欠费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今后,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有效沟通,建立起可操作性强、程序合理的报销渠道;医疗机构在做好医疗服务的同时,也要结合本院实际,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服务实时控制,尽可能地杜绝非正常医疗欠费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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