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4日讯 近年来,青岛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农村专项资金补贴来确保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日前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财政部门今年共拨款3.28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初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也由2年前每人每年1500元提到至今年的1800元。同时,全市各级财政今年拨付1.15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低保待遇的5.1万户困难群众,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 投入3.28亿元专项资金 推进农村新型医疗建设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到2004年底,五市三区已全面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最低30元,增长到目前的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从试点阶段的20元提高到80元,提高了四倍,而农民个人缴费提高为20元。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51万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居)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人口参合率超过99%,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3.28亿元,初步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不断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善农民的就医条件。2006年我市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卫生的投入,极大提高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环境,缓解了广大农民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其中,各级财政投入4200万元,为90个乡镇卫生院配齐了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仪、救护车等基本医疗设备;拨付资金1560万元,对3119个经改造实现达标的村卫生室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给予了补助。 农村低保标准由1500元每人每年提高至1800元 近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策研究,瞄准难点进行重点突破,初步搭建了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在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今年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再次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从2007年每人每年1500元,今年提高到1800元。另外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将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在享受低保的基础上按照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分别加发五保补助金,使五保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1.15亿元财政资金 保障5.1万户农村困难群众生活 我市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年度补助水平达到从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的年度补助水平从1600元,提高到1920元。2009年我市各级财政共拨付资金1.15亿元,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村困难群众达到5.1万户、8.4万人,进一步扩大了农村贫困人口生活保障覆盖面。 672万元资金医疗救助7282人 市财政还对已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低保人员,当年患重大疾病住院发生的费用,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限额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标准给予医疗救助,所需资金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解决。2009年我市财政共拨付资金672万元,为7282人次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提供农村医疗救助,救助人数同比增长109.8%,救助金额同比提高150.2%,实现了应救必救、救助效益明显的目标。 6814万元用于农作物良种补贴 另外,市财政局落实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情况。为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2005年,青岛市被纳入国家良种补贴范围。2009年国家对我市实施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补贴政策,目前已经预拨资金6814万元。(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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