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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街头为讨薪举牌叫卖判决书 标价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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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21 15:56:04 中国青年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官司胜 薪水无

    官司胜诉后,转眼间一年过去了,陈德军和工友们仍然没有拿到一分钱,权威的判决书似乎成了一纸空文。

    “虽然判决书已经下来,但是执行是需要很多程序,法律讲究的是程序性,并不是陈德军他们想象的执行那么容易。”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员魏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然而讨薪的农民工们并不清楚这一点,一些工友因无法坚持相继离开了新疆,

陈德军身边只剩下25人。

    2009年2月,一个山西工友的孩子被确诊得了白血病,而工友也因为没钱救不了孩子在工棚里嚎啕大哭。

    陈德军再也坐不住了,他决定把判决书卖掉。“也许买主有能耐,可以把这笔钱要回来,所以我觉得这判决书还是值点钱的。价钱可以商量,只要能卖掉。这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不能再让这些弟兄跟着我受苦,把判决书卖出去也许就能救孩子一命。”于是,便出现了陈德军在街头卖“判决书”的一幕。

    “当时问的人多,却没有人买。”陈德军苦笑道。

    2008年5月中旬,沙依巴克区法院执行局准备拘留刘玉虎。但此举却没有让讨薪者高兴起来,“拘留了刘玉虎,恐怕我们连一分钱都拿不到。”工友们说。

    于是在其妹妹刘杰的担保下,陈德军和工友终于拿到了1万元的工钱,最后这1万元全给了那个山西工友。“但1万元怎么够治白血病?结果他孩子才12岁就离开人世了,而那个工友自讨薪以来已经8年没见到孩子了。”陈德军眼里满是泪水。

    讨薪十年反讨来50万元巨债

    一条生命逝去了,讨薪的代价还会有多少?陈德军没有想到,其他讨薪的工友们也没有。2009年10月15日,陈德军和几个工友正准备去沙依巴克区法院执行局询问执行情况时,却接到沙依巴克区法院的一张传票。传票上称讨薪者欠他人50万元巨债。

    陈德军和工友们惊呆了。“这些年是别人欠我们的钱,怎么变成了我们欠人家50万?”

    后来陈德军他们才清楚,告他们欠钱的是金鲁房产法人代表刘玉虎的妹妹刘杰。原来,金鲁公司所拥有的南梁破26号院一直都在负责人刘玉虎父亲的名下。2006年12月21日,自刘玉虎父亲去世后,刘玉虎妹妹刘杰继承了这个院子的所有权,而这个院子正是10年前陈德军工作的工地。

    而这次,刘杰以陈德军等人未经她的同意,强占26号院600多平方米的土地近9年多,既不缴纳租金又不返还房屋为由上诉法院,要求陈德军和工友搬出现在的房屋,同时还要求被告陈德军等人偿付其经济损失50万元。

    “他们欠我们的钱,还要告我们,我们就是怕找不见刘玉虎和他妹妹,才一直住在这里。”工友李志林说。

    “自1999年施工以来,陈德军和我们一直住在工地周边所搭住的帐篷里。不过帐篷条件太差了,于是在前几年,大家决定在这里搭个临时窝棚。”讨薪的工友们告诉记者。

    窝棚是一些旧木板搭建起来的,屋顶是用一些废旧麻袋和旧棉絮编织搭建而成,虽然屋里烧着炉子,但工棚四处漏风并不暖和,陈德军和25个工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为讨薪等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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