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李沧区纪委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工作,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干群矛盾,营造了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坚持“四要、四不能”的工作原则 (一)要“导”不能“堵”。群众来信来访,有时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对此,不能强“堵”硬“压”,要采取“导”的办法 (二)要“暖”不能“冷”。接访者要做群众的知心人,一杯茶、一把椅子,既能使来访者消气,不感到失望,也能使自己更贴近群众,便于掌握问题的实质,更好地解决信访问题,切不可用“冷眼”、“冷语”,冷了上访群众的心。 (三)要“快”不能“拖”。上访群众大多急于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如果久拖不决,一方面会使群众产生不信任感,另一方面则容易使小事拖成大事,使小问题变得复杂化,给最终解决问题带来较大难度。 (四)要“公”不能“偏”。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准确运用政策和法律,公正、公平地处理信访问题、办理信访案件,切忌凭经验、凭主观臆断或因“私”因“偏”而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激化干群矛盾。 二、坚持“抓早”、“抓快”的处置办法 (一)抓早,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是早预测,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针对一定时期的信访举报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带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调查,将信访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从而较好地解决了村改居社区财务管理混乱、干部挥霍浪费等热点、难点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二是早介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些基层解决有难度的信访问题,主动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基层尽快处理;遇到棘手难办的信访案件或一些突发难办的上访案件,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多管齐下,集中处理,及时解决,稳定大局。三是早警示,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吃喝玩乐、敛财等问题,经调查构不成违纪的,及时进行提醒性、诫勉性谈话,及时敲警钟,促使其改正。 (二)抓快,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掌握信访动态快。不断健全完善区、街、居三级信访信息网络和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基层信访动态,并实行责任制,使信访问题及早发现、及早处置。二是处理信访问题快。凡是群众来访或署名的信件,尤其是集体访、越级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向群众讲明原因;对政策不允许的,向群众交代清楚,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干部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查处。三是调查取证快。对群众举报党员干部的信访案件,快速调查,快速处理。对简单的信访问题查结不过周,对复杂的信访问题查结不过月。 三、坚持“三亮”、“三公开”的办事方法 一是公开政策法规,给群众“亮规”。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在进行信访活动时,不影响社会治安,不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由于向群众公开了相关政策法规,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公开接访领导,给群众“亮人”。实行挂牌接访、预约接访等制度,公开接访的领导和接访工作人员姓名、职务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内容,尽量让举报人与领导面对面进行举报,增强了接访领导的责任感,促使信访问题高效快捷办理,有效地把信访问题的处理与信访人和受理人的行为纳入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是公开处理结果,给群众“亮相”。凡署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一律向举报人反馈,非实名举报而又有一定影响的,在班子成员、党员大会或一定范围内反馈,这样做,不仅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使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而且将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的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避免了徇私舞弊行为,同时还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 通过做到“三个坚持”,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有序信访的意识,提高了基层信访办理的时效和质量,增强了就地化解重复疑难信访的能力,维护了信访群众的知情权,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发生,不断强化了全区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