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健全腐败风险防控机制,把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惩预防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逐步建立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突出重点岗位防控,加强权力监督。针对管人、管财、管物、管工程、管项目等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涉案率高,腐败易发常发的现象,突出抓好重点岗位 二、突出重大工程建设防控,建好项目管好人。重大工程建设仍是职务犯罪高发、多发的领域。针对浙江省正在实行千亿基础网络、千亿惠民安康、千亿产业提升的“三个千亿”工程,包括续建、新建、拟建180个项目,总投资6460亿元,涉及16个行业的情况,把项目建好,把钱用好,把人管好,加强风险防控至关重要。一是完善制度。不断完善重大项目和重要部位的预防监督制度,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多项政府规章,规范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做到工程建设有法可依,风险可控。二是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主体监管的必经程序,以有效防范为争项目、争资金、争合同出现行贿、串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纪行为。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已全面运用于工程招投标环节,为预防建设投资和管理部门的一些干部利用工程立项、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工程发包等权力实施犯罪拉起一道“高压线”。 三、突出技术防控,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建设电子监察系统,使技术预防与制度预防有机地结合,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行使、预防腐败行为、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制定了《浙江省电子监察绩效考核办法》,对省级50个部门和11个市的审批时效、事项纳入率、社会评价等情况开展考核,每月公布考核排名情况,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省级各部门和各市提高审批时效,扩大监察范围,达到技术预防与制度预防的有机结合,促进廉政优政。 四、突出监督防控,建立健全监督网络。注重整合监督力量,在原有政风、行风、效能监督员的基础上,注重扩大群众监督,运用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健全监督网络,增强监督力量,有效控制腐败风险。如天台县建立监管代表库,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乡镇、部门负责人,企业、群众代表和部门服务对象等4个层面的1300多人组成重点岗位监管代表,对全县重点岗位实施监管。监管代表库定期更新,实施随机监管,进行不定期测评,每次测评分别从4个层面的代表中,按比例抽取人员开展监管活动,扩大了监督范围,明显增强了监督效果。温州市建立了一支“反腐倡廉网络监督员”队伍,主要围绕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敏感话题,监测和收集网上反腐舆情,掌握网上反腐舆情动态,及时上报并开展处置重大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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