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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项监察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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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6 10:47:31 中国纪检监察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日前,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对全省市州一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管工作开展专项行政监察,以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增加生产供应、稳定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此次活动重点对2007、2008年度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行政监察。监察结果表明,全省各市州依据《价格法》《湖南省关于建立、规范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湖南省价

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当地政府行文确定的征收项目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没有发现无文件依据擅自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的现象。据统计,2007年该省市州一级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8134万元,2008年征收15675万元。各地采取自征、委托职能部门代征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基金的入库率,普遍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程序》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审批程序,按照申请立项、考察评估、研究报批、集体审定、财政拨付、追踪督查的做法,提高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效率,保证专款专用。

    各地按照“取之于价格、用之于价格”的原则,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据统计,2007年该省市州一级投放价格调节基金14046万元,2008年投放12869万元,用于市场价格调控、“菜篮子”工程、困难群体价格补贴等。湘西自治州扶持寨阳2300亩省级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核心区菜农每亩增收超过1万元。常德市2007年投放78万元对困难群体一次性给予人均35元的价格补贴。长沙市2007年先后两次对低保户给予临时价格补贴576.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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