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 正文

第四位反贪局长资料揭秘:擅长主动出击(图)

1
青岛新闻网 2009-11-09 16:05:45 中国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最高检第四位反贪总局局长陈连福到任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低调、做实事,这是最高检机关干部对陈连福的普遍印象,而其能力更是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认可,有一名网友说,“陈连福,百姓寄予厚望,希望重拳出击。”这显示了民众对反腐的关注,对国家整肃贪腐工作寄予的厚望…

陈连福

    陈连福(资料图)

    “陈厅长到外地调研去了,下周才能回来。”11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一位检察官向

记者透露,10月29日,陈连福由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正式到反贪总局履职后,召开过几次局务会议,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随着陈连福的到任,这位最高检历史上第四位反贪总局局长,备受社会关注。有人评价说,这显示了普通民众对反腐败工作的关注,对国家整肃贪腐工作寄予的厚望。

    同事他低调做实事

    据一位资深检察官透露,由于反贪总局承担着对重大贪腐案件的侦查、协办等职责,一直以来其工作受到各界高度关注,而作为其“一把手”的局长一职,也因此具有较强的挑战性。对于“一把手”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低调、做实事,这是最高检机关干部对陈连福的普遍印象,而其能力更是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认可。

    2008年8月1日,山西省娄烦县发生矿难。10月6日,国务院成立了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参与事故调查。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办案人员在接到命令后赶到娄烦,参与调查工作。而这只是最高检对重大安全事故同步介入调查的一起案例。

    “在任渎检厅厅长期间,陈连福加强了渎检厅的能力建设,使普通群众对什么是渎职、渎职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的一位检察官对记者这样表示。

    与同步介入调查一样,最高检与国务院多部(委)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制度,也在陈连福主政渎检厅期间进一步得到完善。

    共同分析查办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联席会议的框架之下,重视建立经常性协商机制,确定联系人,加强经常性的沟通与协调,使相互间的联系配合常态化、制度化;及时通报情况,交换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协商,及时解决。在这位检察官看来,最高检与各部委局的联席会议内容变得更为丰富,也变得更加务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在查处渎职犯罪中加强联系和配合已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更多渎职侵权犯罪浮出水面,得到了查处。”陈连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作过这样的表述。

    陈连福要主动出击

    “不坐等案件上门,要主动出击。这句话,陈连福经常挂在嘴边。”这位检察官回忆说,他经常说,“我们的检察官应当不断增强捕捉案件线索的敏锐性,善于从不正常、不正当的社会现象中发现案件线索;密切关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事故、事件;善于从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后果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刑民案件中发现所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

    “渎职侵权工作与反贪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共性。”在这位检察官看来,陈连福调任反贪总局局长一职也可以说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网友寄予他厚望

    “陈连福,百姓寄予厚望,希望重拳出击。”一名网友在帖子中这样评论。

    “这与其说是普通民众对陈连福的关注,不如说是对反腐败工作的关注,对国家整肃贪腐的工作寄予厚望。”一位检察官对记者这样表示。

    来自最高检反贪总局的一组数字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平均每年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达到3万件左右。

    今年,反贪总局先后组织4个督导调研工作组分赴浙江、福建、辽宁、河南、吉林、黑龙江、湖南、山东、广西9个省区进行办案督导,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数字显示,今年1月至9月,这9个省区查办大案6547件,与上年同比上升7.6个百分点;要案629件,与上年同比上升0.65个百分点。

    据悉,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突出查办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政策实施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过程中出现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与此同时,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人员少、任务重是办案中遇到的一个实际困难。能够独当一面、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骨干则更少,这与反贪工作任务较重形成了突出矛盾。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反贪部门目前正在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干警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同时,加强专项业务培训,组织业务技能竞赛,以有效提高反贪队伍的专业素质。这也将是陈连福上任后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报记者赵阳张亮 (来源:法制日报)

    陈连福简历:

    陈连福,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男,汉族,1953年出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曾任梅河口市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后调任最高检,任渎职侵权厅厅长至今,2008年10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2009年10月12日被任命并正式接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也是继罗辑、张建南、王建明之后,最高检历史上第四位反贪总局局长。

    国家历任反贪总局局长

    罗辑,1946年生于山东省掖县,1969年北京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1983年任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99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控告申诉检察厅厅长,1992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199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1995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长、中国检察出版社社长。现任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官学院教授,中央政法委员会培训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导师,中国行为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张建南,男,汉族,1953年5月生,湖北咸宁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69年4月在四川巫山县插队,1970年11月入伍,中共党员。1982年3月转业至四川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业务指导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等。1997年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01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2003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2008年8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8年12月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二级大法官,二级高级检察官。

    王建明,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漳州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博士研究生,二级大检察官。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副厅长,审查批捕厅副厅长,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局长。2007年11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2009年6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9年10月任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持枪劫匪横行省道 政府拨款群众捐资千万助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