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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节:记者承担高风险 意外险贵过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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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1-08 15:10:20 大洋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诉讼风险 NO.3

    案例 曝光检察长险遭牢狱之灾

    据媒体报道,湖北《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采写的新闻触犯了武汉江岸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国,遂收到检方署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检方多次威逼姚海鹰,欲诱其接受传唤。姚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引起了中宣部和最高检的高度关注。湖北省的调查证实,姚海鹰的报道没有问题。江岸区检察院有关官员受到严厉批评,不得已向姚海鹰道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姚海鹰最终得以免于牢狱之灾,关键原因其实并不在于他发帖引起了中央的关注,而在于他多了一个心眼儿,没有去接受检方的“询问”。因为检方向他发出“询问通知书”,是在没有立案的条件下对他进行非法传唤,张振国本人毫不讳言,传唤姚海鹰暂时没有证据,找到他以后就能找到证据。意思再明白不过:如果姚海鹰配合接受“询问”,检方就能将他控制起来并找到他“贪污”的证据,他就一定能够被控犯罪而锒铛入狱。

    述评

    个别人滥用公权恫吓记者

    就姚海鹰的遭遇,知名新闻侵权诉讼律师周泽认为,这是一起滥用公权恫吓、打击记者,粗暴践踏公民批评、控告权利的事件。

    周泽认为,综观近年新闻维权,总的趋势是,案件总数在减少,刑事案件在增多。

    这说明,某些官员对通过民事诉讼打压记者已失去兴趣,认为通过刑事方式更能及时、有效地达到他们阻止、抵制舆论监督的目的。(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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