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6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昨天召开的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通报会上获悉,在2009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市民主动抓拍举报上路行驶冒黑烟的车辆,对于提高环保部门查处冒黑烟车辆的效率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截止到10月31日,市环保局共受理机动车冒黑烟举报投诉1030件。其中,符合有奖举报的782件,其他举报248件。为参与举报的市民兑现奖金10050元,共处罚机动车污染违 3个月收到1030件举报投诉黑烟车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实施“人人参与、保护蓝天”有奖举报活动以来,对于调动市民积极参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活动期间举报投诉的数量由活动前平均每天不到2件,增至平均每天17件,最多一天受理达到107件。举投诉报的人员中有学生、退休干部职工和在职的工作人员,他们纷纷拿起相机抓拍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采取网上发送、信函邮寄、直接送达的方式举报黑烟车。 8-10月份,市环保局共受理机动车冒黑烟举报投诉1030件。其中,符合有奖举报的782件,其他举报248件。 处罚机动车污染违法案件69起 罚款23500元 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的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做好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的效果,环保部门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污染举报投诉机制,快速查处市民举报上路行驶的黑烟车,为迎接十一运提供良好的环境质量保障。 一是完善快速受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环保12369、碧海蓝天网站、公开电话、内部短信、网上邮箱等受理机动车污染举报投诉案件的管理机制,力求方便市民举报,便于快速受理;二是完善快速转办机制。及时修改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了转办流程、职责分工、考核办法;三是完善快速查处机制。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与各分局、五市环保局实行上下联动,快速查处机动车污染投诉案件,并通过OA网络平台及时交流查处信息,不断提高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效率;四是完善快速反馈机制。 到目前为止,除情况不属实的以外,被投诉举报的黑烟车全部被依法查处,截止到10月31日,环保部门先后对现场检测污染物排放超标未按期维修的以及拒绝检测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共处罚机动车污染违法案件69起,罚款23500元。 248件主动举报不要奖励 控制机动车冒黑烟上路行驶,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胡绍军副市长、市人大、政协的领导以及环保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带头从自我做起,主动参加举报机动车冒黑烟举报投诉活动,并明确表示不要奖励。 8-10月份,环保部门受理的机动车冒黑烟举报投诉中有248件是自愿参加活动不要奖励的案件,占活动期间投诉举报总数的24.19%,市民积极参与、主动举报上路行驶冒黑烟车辆的行为,充分展示了岛城市民关注环保事业、支持环保工作、关心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岛城蓝天的良好素质。 黑烟车多为“黄标车” 监控中心技术人员告诉记者,被抓拍的黑烟车多数为车况差、维修保养不及时的“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部分车辆起步时冒黑烟(蓝烟)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采用高档起步或者急加速时造成的,实际检测污染物排放并不超标。统计结果表明,上路行驶冒黑烟的车辆大部分为长期从事营运的大型客(货)车、旅游车、货物配送车等公共交通车辆,大多数为“黄标车”。据统计,本次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期间受理的冒黑烟车辆,黄标车920辆,占举报投诉的89.4%。 从车辆类型看,公交营运车487辆,占举报总数47.2%;其他单位车459辆,占举报总数的44.6%;私家车共84辆,占总数的8.2%。 兑现举报投诉奖金过万 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8-10月份,环保部门对依法查实的有奖举报分批次兑现了奖金,目前,环保部门分10个批次兑现有奖举报76人次,兑现金额达到10050元。据介绍,最多的一位市民已经兑现奖金2200元。 目前,还有部分市民尚未到环保部门领取奖金,按照有关规定,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奖兑现日期将截止到2009年11月15日,环保部门提醒市民要及时到市南区京山路15号办理领取奖金手续,及时兑现奖金。 欢迎市民继续举报黑烟车 据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负责人介绍,我市自2003年以来,机动车保有量增速明显,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40万辆,而且正以每天300辆左右的速度递增,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机动车排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呈现逐渐加重的趋势。 目前,由于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力量有限,公众参与黑烟车举报是加强执法监管的有效手段,环保部门可以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顺藤摸瓜,有重点地查处冒黑烟等排气超标的车辆,有利于提高环保部门查处黑烟车的执法效率,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车主维修冒黑烟等超标车辆的自觉性,对于增强车主维护保养车辆、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岛城空气质量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认真总结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有奖举报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 今天,市环保局聘请7位市民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首批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积极营造市民参与防治机动车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停放地监督抽测力度的同时,积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路检路查,严肃查处营运客(货)车、旅游车、物品配送厢式货车等上路行驶的排气超标车辆;欢迎市民继续参与监督,及时举报上路行驶排放黑烟等违法车辆,为削减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改善岛城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力量。(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