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保税区纪工委(监察局)与驻区职能部门与窗口服务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协调配合。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通报政风、行风、信访、软环境建设等有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抓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工委、管委领导抓总、牵头单位抓块、职能部门 三是以保税港区一期封关建设等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为轴线,扎实有效地开展政令检查,加强监督制度创新,强化监督落实。重点加强对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财政专项资金、管委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权、钱、人管理制度改革,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在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全员聘任等环节实施监督,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培训等制度,避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保证效益与质量的原则,在研究出台《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管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对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多角度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