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建国昨日受审时当庭下跪。截屏图 受贿房屋产权均办在陶母名下 2000年至2008年,陶建国所在部门负责办理上海申港房地产有限公司和上海兴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曙光苑、曙光北苑、曙光东苑、川沙镇王桥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合庆镇小商品市场等多个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许可等事项。其间,两公司负责人洪某为与陶建国保持好关系,并感谢陶在相关审批手续上的关照,曾多次给予陶钱 依据申港、兴都两公司在多个房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相关审批书证,法院认定陶建国在涉案房产项目中行使了审批职权。 法院还查明,陶建国所收受房产的产权证都是根据陶事先要求办在其母亲名下的。在洪某将29套房产的产权证送给陶建国时,每套房产的发票、契税单据等均一起送给了陶建国,其中发票上的购房金额均属虚构。除洪某行贿的29套房产和69万元钱款外,法院同时查明,陶建国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人钱款37万元,为他们办理房产项目审批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