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温州安置房事件目前又有了新进展。因该案落马的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党委书记、副指挥(主持工作)兼温州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权书、温州市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国权、温州市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科科长郑小蒙,被控滥用职权罪一案在温州瑞安法院开庭审理。 据温州瑞安市检察院指控,从2005年1月到12月,吴权书身为旧城指挥部主持工作的副指挥,在超过温 2004年9月,旧城指挥部决定将部分剩余安置房交给联合房开公司自主销售,即不需要凭旧城指挥部开具的“购房缴款通知书”,由联合房开公司确定销售对象予以出售。2005年至2006年期间,联合房开公司经理林国权,违反有关规定,将“得月花园”10套剩余安置房予以销售。郑小蒙明知上述房屋违规销售,但仍为购房者办理了房屋的缴款手续并签订了售房合同(协议)。以上24套房屋的经济损失共计1000余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名被告人主体是否适格,是否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公务的人员;国有资产损失的金额该认定为多少;三名被告人的犯罪在其中发挥多大的作用。 据悉,法院对该案将择日宣判。(记者 袁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