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龙 有些贪官的话语总是那么雷人,浙江省平阳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定锦算是其中一个。9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徐定锦当庭发表雷人语录:“我从来都收物不收钱,收礼不受贿,不能算犯罪。” 这种荒唐逻辑,不是苍白的狡辩,就是智商有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 可笑的是,贪官的荒唐逻辑还不只是个别现象,大有成为共性之势,像河南省荥阳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武今明,似乎也可以列为同类。这位贪官为了更好地收受财物,居然把父亲和岳母的生日改为1月1日,每年的这一天,他就大摆宴席,广发请帖,邀请荥阳市大小机关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为其父亲和岳母祝寿。仅这一天的“生日宴”,武今明收取的钱物就多达几十万元人民币。怪不得有网友嘲笑其名字取得好——“武精明”。 看过贪官利用自己或者亲属的生日、婚丧嫁娶来收取财物的,但还没看过篡改生日而借机敛财的。“武精明”可真是精明得过了头。连自己父亲和岳母的生日都能篡改,还有什么做不出的呢?“子不孝,父之过”,改老父生日收钱财,明显是陷老父于不义,一个明智的父亲应该会予以阻止,而不是助纣为虐。可惜,我们看到的却是,从1995年担任荥阳市领导至案发前,每年1月1日,武今明都是大张旗鼓地为其父和岳母过生日,借机收取钱物。 国人向来讲究礼节,礼尚往来一度被视为人际交往的准则。生日送点礼、过节送点物,本是无可厚非的。贪官也正是看准了这点,以为收点小礼物,收点生日钱财,只是礼尚往来,称不上犯罪。但贪污贿赂罪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 由此可以看出,财和物是并列入罪的。贪官以“收物不收钱”为自己开脱,完全是错误的逻辑推理,与法律规定相悖。再说了,物也可以折合成一定的钱财,收物与收钱实质上并无区别。 其实,贪官收受的财物,在数量上多数已经超出了人情关系的范围,带有权钱交易的性质。一方面,送礼者之所以给公职人员送礼,并非是出于人情来往的需要,而是看中其手中的权力,于是送起来也格外大方;另一方面,公职人员今天收了某个人的礼物,明天就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私利。正所谓“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很多贪官正是由此而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的。 贪官的一系列怪诞言论和无耻做法,也给反腐部门提了一个醒,必须对公职人员收受礼物的行为予以规范。如此,才能进一步刹住贪官利用生日借机敛财,纠正其“收礼不受贿,就不是犯罪”的荒唐逻辑。 (责任编辑:贾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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