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点一:“居民医保”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 今年76岁的陈玉霞老人,上世纪80年代随家人来到青岛。由于没有正式工作单位,加上体弱多病,老人看病就医一年下来的费用可不少。2007年,青岛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陈老太在这个医保的“避风港”里,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家里儿女都工作了,但收入不算太高。以前每年自己犯病后,很怕上医院。那时感觉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有一 “医疗保险是一项民心工程,牵涉每一位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才能得到广大参保职工的认同和支持。”谈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我市2007年建立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启动了七区居民医保工作,将七区51.8万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少年儿童、大中专学生以及非从业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效解决了七区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难题。在此基础上,2008年,我市又将居民医保制度向五个县级市延伸,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无缝隙”覆盖。 据了解,在此基础上,到2011年,我市要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市级统筹和新农合全市补偿方案的统一。居住在青岛市的郊区工人可选择青岛的定点医疗机构,而全市在推广、完善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需要异地报销的市民报销医药费就不用自己回原医保所在地报销了。“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正在按照国家、省部署,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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