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指出,党的事业愈发展,党的建设愈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愈要抓得紧而又紧。 在公报中,继续重申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同时还出台了一些新的措施,引人注目。 这些 新措施是: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 近年来,《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一直在执行。实行这一规定,对于严格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促进反腐倡廉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这次会议新增加了“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的措施。这个措施加得好,具体、明确,对于进一步惩治腐败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从以往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可以看出,一些领导干部腐败往往与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的情况有很大的关联。有的干部的住房有好几套、面积都很大;其中有些房子是一些人出于各种目的送上门的。不仅如此,有些干部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干起投资、做生意的“活儿”,把“官”与 “商”紧密连在一起,从中牟利。尤应指出的是,在干这些“活儿”时,往往都有他们的配偶、子女参与。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干部本人出头,是配偶或子女开的公司,但实际上他躲在背后出谋划策,利用权力或人脉关系,为自己大肆牟利。更有甚者,有的干部担心“日后出事”,早早就将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境)外。 从以上这些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些腐败分子也在不断改变自己的手法。他们为了不被发现、为了隐蔽得更深,处心积虑地想尽各种办法来“包装”自己,妄图给查处工作设置难题,制造障碍,以求一逞。 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何况我们反腐败的斗争本来就是正义之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大力支持!这次会议新增加的反腐措施,正是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因而具有广泛、稳固的群众基础。只要认真贯彻执行,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展。 落实这些措施贵在认真。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相关项目,并保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不能有丝毫的虚假。同时,有关部门要根据报告情况,仔细核实;进而进行全程观察、监督。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就要及时跟进调查。这样,就能从根本上堵住一些干部的贪腐之路;就能将一些贪官的丑恶嘴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其绳之以法。 当然,进行反腐败斗争是尖锐、复杂的,有些情况远非一般人所能想象到。尽管这样,我们依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次新出台的措施,是促进反腐的硬措施,它犹如一把“利剑”,给人以力量。可以坚信,在今后的时日里,我们的反腐败斗争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胜利。(刘国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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