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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幽做客自曝隐私 控诉黄健翔怒斥红包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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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18 16:25:46 搜狐体育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搜狐体育讯 北京时间9月18日,陆幽与黄健翔一案将再度开庭。围绕两人之间的是是非非众说纷纭,搜狐体育特地邀请到了当事人之一的陆幽以及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蒲志强,让您面对面对陆幽上诉的整个事件来龙去脉有个最直观的认识。

    公开开庭审理彰显决心

    主持人:为什么会选择自揭伤疤的第二次上诉?

    陆幽:逃避不是办法,莫须有的罪名是每个人都不能接受的。当个人隐私被指名道姓曝光于光天化日,受人欺负的时候,自身的勇于面对才是最妥当的选择。当你真正面对所发生一切的时候,才能更有可能走出困境。黄健翔老师用一种诽谤的方式公然诋毁个人名誉,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主持人:18号二次开庭,你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陆幽:黄健翔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做了很多的错误,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二审没有最低要求,只有更高要求。诚信的社会需要诚信的范例,黄健翔理应为自己所做一切付出代价,不单单是我,更是对社会。

    主持人:选择二审公开审理也是选择公开隐私,你的压力大吗?

    陆幽:需要说明的是一审的时候家里人并不知道,我需要竭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家人。但是社会并没有将我的隐私受到合理合法的保障。个别媒体甚至丧失了伦理道德,在《辽沈晚报》公布了宫外孕所有细节。一件本应保密的事情,却被无良的媒体加以炒作,让我和我的家人陷入了无尽的困惑。既然如此,索性将一切透明化,当然其中我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一个女孩子的名誉是有价值的,未来幸福的价值更是无可估量。既然歪曲事实堂而皇之的出现,那不如还整个事件一个真相。选择公开化,就是呼唤社会一种公众意识,用血淋淋的例子告诉大家,他人的名誉必须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无论官司的输赢,也算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

    蒲志强:按照审判公开的原则,公开的审判是一个常态,不公开的审理应该说是例外,这个例外是按照民事《诉讼法》有一个法定情节,比如涉及到个人隐私涉及到商业秘密这样一些情形的都属于基于申请可以不公开的情形。一审过程当中陆幽认为这件事情涉及到她自己的个人隐私,指的是宫外孕这样一个特定的情节,当时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接受,应该说一审是一个不公开的状况下。后来不公开审理是没有真正为她的隐私保护提供一个很好的制度保障,反倒是庭审的过程实际上被公开了,她不希望大家知道的一些证据也被媒体报道了,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恐怕陆幽的感觉可能更多就是说这件事情既然已经这样,二审过程当中说清楚,看看这个案件究竟应该各方的证据是什么样子。我感觉这样一个方式应该说是陆幽的一个选择,这个决定我个人认为还是比较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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