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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万公款被挪用13年没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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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4 09:07:10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林伟

    为了结拜弟弟李晓君的“远大”前程,江西省某学院计财处出纳邹丽在13年的时间里,又是借新债还旧债,又是在正规账户间反复对倒资金,把她经管的公款倒腾来倒腾去,结果倒腾出一个743万余元的大窟窿。(2009年9月1日《检察日报》)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一个小小出纳竟然挪用700万多公款,为一个“无情无义”的所谓结拜弟弟,而且13年没人发现,让人感动既荒唐,又震惊。

    荒唐的是出纳邹丽既不为所求,也不为所得,却“心甘情愿”地去挺而走险、去以身试法,先是用存单作为质押担保为结拜弟弟办理质押贷款,后是挪用单位账外资金和经管的应入账而未入账的职工建房款、学生学费等,来填补结拜弟弟留下的贷款窟窿,再后来就将手伸向了单位的账户资金,如此倒腾来倒腾去,最终把自己“倒腾去”监狱14年,她的结拜弟弟李晓君也被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震惊的是13年,不说多少个日日夜夜,就说多少个工作日吧,竟然让邹丽“神不知鬼不觉”地“倒腾”,难道就没有一个领导“过问”一下计财处的工作,就没有一个管理部门来“看看”该学院的帐目。如果不是2008年9月16日,计财处负责人在进入网上银行系统查看银行账户余额时,发现网上余额比上月报表余额少了近400万元,便立即向邹丽询问。邹丽见领导有所察觉,第二天一早就急忙来到银行,还想继续“倒腾”。结果因转账数额巨大,银行打电话

和邹丽单位联系。这起数额巨大的挪用公款案才终于藏不住了。假如,没有这次“偶然”,那么邹丽会不会还要继续“倒腾”13年呢?我真的不敢想像了。

    赣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邹丽之所以能在13年内屡次挪用公款700余万元,而且无人察觉,除了她本人法律意识淡薄外,发案单位资金管理混乱、监督机制缺位是主要原因。

    我感到,办案检察官的分析,可谓一针见血,准确到位,确实值得我们警醒反思。

    纵观少数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手段,大多是围绕财政资金的“收”、“支”、“转”等环节,采取收入不入账、少入账或乱入账等方法,贪污、侵占、挪用公款;或通过虚列支出、虚开发票、重复报支等手法,套取现金,与他人私分或个人独吞。如此雷同的作案手法而又能频频得逞,正是由于财务监管不到位所造成的。所以,办案检察官提醒,规范资金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监管教育,是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关键。

    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清醒,要深刻吸取邹丽的教训,围绕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坚持依靠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建立健全对财会部门和财会人员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加强对财务的复核、检查,切实做到账账相符。同时对经管单位公款的财会部门重要岗位的人员,也应定期轮岗交流,这样财会人员一旦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也能及时发现。否则,很难保证不会被“王丽”、“张丽”们再来“倒腾”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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