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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能否被央企发言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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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9-02 14:15:25 珠江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作者:吴文鹰

    如何在日益强势的民间舆论中有效表达自己的声音,中央企业可能需要做出更多努力。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日前表示,近期不少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央企将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以对舆论加以引导。(9月1日大众网)

    央企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了,不为别的,只为近期“负面新闻”缠身,所以,要“对舆论加以引导”了。言下之意,是公众“不明真相”,误解了自己。——这实在让人费解:自己掉了裤子而走光露丑,不是先把屁股遮住,却反过来埋怨别人在看到了自己的私处后说长道短。当然,作为皇帝的女儿,央企哪里受得了普通公众的指指点点!因此,它要“引导”。可是,“引导”什么?又怎么引导呢?不过是设法让公众闭嘴罢了。即便是达不到目的,起码也可收掩耳盗铃之功效。不过,在我看来,央企此举注定是徒劳的,因为,没人会相信,丑女扎上一根丝巾就能变成美女。因此,所谓引导,不过是诱导之后的强奸而已。

    虽然如此,我还是不明白,一个企业,何以不老老实实地接受舆论监督,借以改进工作,提高效益,却要摆出一副官老爷的臭架子,要凌驾于舆论之上,甚至狂妄到要企图引导舆论的地步?

    没错,央企的负面新闻的确不少,它的社会形象也的确糟糕。它凭借着大量垄断性资源和政策性优惠,赚得钵满盆满,却很少上交红利;它享尽各

种“超国民待遇”,却没有对投入者上缴一分利润。按道理讲,国民才是国企真正的主人。主人当然希望从自己的企业里获利,而事实上,国民却常常遭到垄断企业的盘剥。2005年七、八月间,广东一些城市出现“油荒”,其主要原因之一,竟是中石油大量出口成品油赚取差价。总之,央企要涨价,就涨了;要买数百万元一盏吊灯,就买了;要给自己发天价工资,就发了。要给高层团购低价房,便购了……所有这些“负面新闻”,有哪一个委屈了央企吗?远的不说,就说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中石油团购门事件,当它受到普遍质疑的时候,作为央企负责人,首先想到的,不是查清事实,追究责任,改进工作,消除影响,给舆论一个清楚的交代,却搞起了什么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对舆论进行引导。似乎一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负面新闻”就不会再有,从此就天下太平了。好比一个讳疾忌医的病人,只把溃烂之处贴一片狗皮膏药,就万事大吉了,就又可以居高临下地教训医生,说他误诊了。这种愚蠢的傲慢固然可笑,然而,民意被蔑视的现实,不更凸显了舆论监督在中国的尴尬和无奈吗?

    央企是公共服务产品的提供者,与老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因此,社会关注度更高,热点问题更多,社会对于其信息发布的要求也越高。诚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央企应该改进旧有的工作习惯,并将舆论、民意评价进入考核机制中,而不是自欺欺人地搞什么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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