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志坚 房地产是人们公认的挣钱行业,可一些开发公司缴税的积极性显然打了折扣。沈阳市地税局最新公布的52家欠缴税款企业名单中,房地产开发商就有27家。(9月1日《辽沈晚报》) 52家欠缴税款的企业,房地产开发商竟占有27家,比一半还多。倘若不是税务部门指名道姓地公布这些房地产商的名单,谁会相信平素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房地产企业是如此的“老赖”? 在垄断行业盆满钵溢的时下,房地产当属暴利行业,其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既得利益者,更是房价一路飙升的最大受益者。福州物价部门曾对该市市区商品房社会平均成本测算,统计房地产开发商利润率平均为50%,最低20%,最高达90%。用一本万利来概述房地产商的经济收益并不过份。 那么,按照权责对待的原则,获得了经济上的巨大权益,就该为社会奉献相当的责任,这是公民及企业的基本社会道德行为。 有专家指出,房地产平均利润在20%以上,属暴利行业,其利润相当一部分是社会组成部分创造的, 现在,且不说要求这些房地产商们去无偿捐助、扶危济困、回报社会,竟然连纳税人的基本义务都不能践行,这不得不拷问其社会良知、质疑其责任意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责任。何况,占用社会资源而聚集起来的财富,更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边谋着暴利,一边却拖欠税款,房地产商们群演了一幕丑剧。 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社会需要先富者,也能够宽容通过合法的手段暴富者。但无论富与穷,本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都不可逃避。房地产商富了,这是好事,但依法纳税、做诚实的纳税人,这是法律要求,也是公民的本份。无视了这一点,只能让人为之羞耻。 在此,套用时下最流行的一句语式提醒那些欠缴税款的房地产商们:你妈妈喊你依法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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