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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反贪局掀地震式反腐 贪官深夜排队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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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31 09:10:14 人民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 手机看新闻

    20年

    在矛盾与探索中前进

    “在中国执法办案,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

    记者:这20年,是中国变化最大、最快的20年,反贪工作是怎么做到与时俱进的?

    张学军:20年来,随着时代发展,反贪工作也遇到很多新问题。早期反贪是“以袋为界”,看是否装进“自己口袋”。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就要逐渐学会辨别,譬如脑力劳动算不算“劳动”?知识分子的“炒更”(广东方言,指业余兼职),算不算“犯罪”?还有“投机倒把”罪,计划经济时期把长途贩运看成投机倒把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能那样看了。

    当时我们在广东执法遇到了三个矛盾:计划经济时期的立

法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法矛盾、变革时期经济政策调整变动性和法律相对稳定性的矛盾、全国情况普遍性和广东先行一步特殊性的矛盾。

    这就要求我们执法办案必须区分三个大的政策界限:罪与错、罪与败、罪与风。即犯罪与犯错误、犯罪与失败、犯罪与不正之风。区分好罪与非罪的界限,以“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指导办案,才能在打击贪污贿赂的同时,保护一大批勇于改革、敢于探索的干部。具体说就是“四看四指导”:一看行为有无社会危害性,二看党和国家最新经济政策,三看行为是否符合犯罪四个构成要件,四看案件时间地点条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办案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种哲学实践。在中国执法办案,就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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