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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强令公务人员买房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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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16 14:13:30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去年年底以来,湖南蓝山县委县政府两次下文为开发商销售百余套住房,并摊派到行政事业单位。但房子并未畅销,目前已有部分业主以延期交房及质量问题将开发商诉至法院。(7月15日 人民网-《京华时报》)

    报道称,从2008年12月23日至今年4月1日,不到半年的时间,蓝山就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两次印发《通知》,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团购商品房,并作为“指令性任务”分

解摊派到各单位,务必在4月底前坚决完成。为此,该县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组长。从中可以看出,该县启动国家工作人员团购商品房工作决心之坚定、力度之大、强令之严肃,如果完不成,肯定还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从报道中得知,该县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团购商品房是鼓励住房消费。众所周知,房地产早已步入市场,此举不仅超出了政府权限范围,而且涉嫌直接插手市场经济行为,那为什么还要坚持去做、一再发文要求呢?恐怕只解释为鼓励住房消费是说不过去的。再说既是鼓励住房消费,那为什么还要指定范围,即必须是列入县重点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而列入县重点房地产开发的项目是由谁定的,还不是由政府来定的,既然是县里的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什么还存在延期交房、明显的肉眼可见的质量问题呢?明白人一眼就看出,这实际上是在维护个别开发商的利益。

    从另一个角度讲,强令国家工作人员团购商品房,侵犯了公务人员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府无端为公务人员增加其职责外的负担,更不能将其作为硬性任务来完成。公职人员买不买商品房,在什么地方买,买谁开发的房子,这由其根据住房需要和资金状况而定,是个人的权利,理应由个人自己说了算,不应该由政府指定范围强令购买。该县唐副县长称,此举目的是为了给公务员谋取福利,那为什么房子还不畅销,还有部分业主以延期交房及质量问题将开发商诉至法院。由此恐难圆其说。

    再是政府指定范围强令公职人员买房,既有政府文件撑腰,又有政府强力组织,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纠纷隐患。如果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纠纷,政府难脱干系。搞不好,购房人将开发商诉至法院的同时,必然将政府作为连带责任方一起诉至法院。目前,已有20多名业主起诉到县法院,就是例证。如果解决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不利于当地的和谐和稳定。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任何政府和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蓝山强令公职人员买房,无论是鼓励住房消费,还是给公务员谋取福利,都是干预市场行为,都是违法行政。至于其真正用意如何,背后有没有官商勾结、媚商行为,需要媒体继续跟踪探察,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亟需给公众一个说法,对此拭目以待。(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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