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为台湾一代名妓的“官姊”官秀琴。(中评社 康子仁摄) 据香港中评社19日文章,1997年9月6日,台北市长陈水扁仓促废娼,引起百余名公娼上街头抗议,经公娼自救会和当时介入协助的女工团结生产线的长期抗争,终于在马英九当选台北市长后,于1999年3月争得缓冲两年,2001年3月执行废娼政策,台湾公娼正式走入历史。 在公娼上街抗争期间,几乎所有性工作者都罩上斗笠、以花布蒙面, 本名官秀琴的“官姐”是台湾妓运第一人,也是当年率领公娼长期反扁,争取到缓冲两年的公娼运动领导人。她之后和日日春协会争取“性工作除罪化”,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和姊妹合作经营个合法小娼馆,俸养老母、支付房贷,存些晚年的生活费。 2001年结束缓冲两年,正式废娼后,官姐和4个小姐合作经营小型私娼户,自己也兼着下海。地下娼馆面对任何人都要低头和委曲求全,官姐一肩承担各种交际应酬,应付各种地方势力、黑白两道、警察取缔、打点邻里关系,支出庞大,她经常感概“变成非法,什么人都可以骑在你头上,我们只有低头,求人手势拿高,放我们一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