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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岂可对部门职权“乱点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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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16 14:31:48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6月14日《中国青年报》)

    我学的经济林专业,对果树嫁接并不陌生,若非耳闻目睹,简直不敢相信,除了果树之外,居然权力也能嫁接!本来,防洪工作与公安机关风马牛不相及,上述这句话却堂而皇之写进了湖南省溆浦县政府的“县长会议纪要”,显然,公安收防洪费越俎代庖。

    堂堂县政府,如此“乱点鸳鸯”,叫人啼

笑皆非,和脍炙人口的相声《关公战秦琼》真乃异曲同工。所幸,经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代征被确认是违法行为,已被停止。否则,这出闹剧还不知到何时收场呢。

    现在回头看看溆浦这项决策,当地政府似乎连水利局、公安局的职责都搞不清,是不是有点弱智?怎么可能呢。水利局管防洪这个基本常识,即便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百姓,也不会不知道,就不信县长智商会这么低,况且,县长会议研究决议这一事项,就是水利局、公安局不参加,主管副县长估计不会缺席吧,难道“高参”们智商也那么低?倘如此,我真为溆浦县的黎民百姓捏把汗:白痴执政,能不遭殃!

    实际上,当地决策者不可能这么弱智,或许另有苦衷,说不定水利局收费困难,才迫不得已让具有相当震慑力的公安局出面,要不然咋不对畜牧局、地震局委以如此重任呢。平心而论,尽管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都在口头上高喊依法治国,而一旦落实在行动,就不再依法行政,为了维护所谓的地方利益,往往长官意志说了算,人为对权力进行嫁接,该行使权力的,不让行使;不该行使权力的,偏偏让行使。这样不仅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在老百姓那里也说不通。怎奈小胳膊拧不过大腿,老百姓只好逆来顺受听之任之。

    难道仅仅溆浦存在这种现象,溆浦以外、湖南以外就没有?

    我所在小区的居民就深受其害。请问:电费该谁收?水费该谁收?也许有人说,那还用问,电力公司收电费、自来水公司收水费呗。不错,职责所在,理应如此。然而,如果谁这么回答,我告诉他,这个答案大错特错。居民必须把电费、水费交到政府指定的地方,不然,对不起,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绝对不收,就是居民自作多情送费上门,也会被两家公司拒之门外。

    那么,谁收?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目的何在?分点“辛苦费”不过是小意思,关键是借以修理“刁民”:谁不老老实实交物业费,就拒收水电费,并以停水停电相威胁!别看人家物业平时对居民的求助推三阻四拖来拖去,轮到居民晚交一天,催缴行动比谁都积极迅速,管保最后通牒当天准时贴在居民的防盗门。这招狠不狠!

    物业公司除了每月积极收取水电费,对居民的求助从来都是置若罔闻,搞得怨声载道,却反过来以代收水电费相要挟,您说这样的代收行为多得人心?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如果谁再迷恋拍脑袋决策、关起门来决策、以权代法决策的老路,恐怕很难行得通了,盲目行政干预,在法律面前可行不通,不信就试试看:嫁接权力,能结出啥好果。网友:刘奂明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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