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云 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就网络热议的“广州海事法院公费出国旅游”一事向媒体作出回应:网上流传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3国,人均花费8万元属实,但该项费用“严格按照我院2008年度出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没有超过预算”。(6月11日《新华网》) 从目前已经曝光的事实来看,此行的意义确实不大,是典型的公费旅游。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从程序上讲,此次出国 关于审批环节的问题我这里不想多讲,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在旅行社人均只花2万元的行程,广州海事法院的同志一个人就要花8万元,而且还能够符合财政预算呢?这说明,编制财政预算时太过慷慨了,花钱的时候只有使劲花才能花完,2万元花成8万元,也就不稀奇了。 诸如此类的预算简直就是在挥霍纳税人的钱。但无奈的是,纳税人对此无从监督。很长时间里,预算都属于机密,普通人无缘得见。去年情况有所改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预算作为向公民重点公开的内容。但落实的情况也不理想。为了弄清楚广州海事法院此行到底有没有超过预算,我查询了广州市政府、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海事法院的网站,都没有找到包括广州市海事法院在内的各个部门的详细的预算。公众不容易看到详细的预算,那么类似于“人均8万元”之类的预算就会堂而皇之的大行其道。假设从一开始公众就知道该海事法院的预算情况,这样的预算恐怕早就受到批评,这次旅行大概也难以成行了。 规范政府行为,最为有力的手段就是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这就需要合理的预算。而合理预算的出现,离不开公众的监督。由此看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财政预算的力度还应加大。 |
上一篇:别再为公费出国旅游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