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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严把 “四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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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8 11:01:49 忠诚卫士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一是严把采购预算审批关。要求采购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单独列出该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由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对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批复各采购单位。采购单位要在收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填写《四方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报送至区采购办。

    二是严把采购方式确定关。区采购办根据申报项目特点确定采购方式,属于集中采

购的项目,根据其项目不同特点,分别确定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组织采购。属于协议供货项目,经区采购办审批后,采购单位要按照区财政局另行发布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对其中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集中采购程序办理。

    三是严把采购程序运行关。区采购办要对供应商资质、注册资金、采购指标和付款方式等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严格核定,审核确认后再由采购单位组织实施竞标。竞标过程中,严格实行采购单位、财政、监察、审计四方会签制度,区监察局负责对开标、评标、定标操作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竞标结束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审核中标合同,并对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备案。

    四是严把采购执行监督关。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属各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1—5月份,四方区共组织集中采购15批次,协议供货采购110次,累计完成采购预算1161.8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89.4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272.41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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