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胶南市推行四项制度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

1
青岛新闻网 2009-06-03 11:06:55 忠诚卫士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一是“村官”用钱村民批。原始票据实行“三人联签”制度,核报的票据必须有经手人、村主任、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否则镇经管统计中心不予核准。联签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村官”决策村民审。推行村务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严格规范重大村级事务的决策程序,切实做到“会前沟通出题、村两委讨论确定、村民代表投票决定并监督查询、结果公示亮底”。

    三是“村官”干事

村民监督。每月设定一个“说事日”,村民对村级事务不了解或有疑虑的,可向村干部提出,向相关负责人询问,要求其解释、答复,并对答复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对村干部回避或回答不清的,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调查,将结果公布于众。

    四是“村官”勤廉村民评。实行民主评议“村官”制度,村“两委”成员通过年初承诺,年中、年末述职述廉,分别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评议,镇党委每季度对村班子进行考核一次,直接与村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市南区多措并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