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停辖区内的扬州农药集团(全称为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优士化学、瑞祥化工两家污染企业,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侯宜中向上级举报,奔走呼吁四年多,报送调研材料累计数十万字。至今,侯宜中已不再担任党组书记,仍坚持举报。(新华社2009年5月26日) 面对违规建设致畸、致癌、致突变“三致”化工项目的两家严重污染企业,环保部门证据确凿却束手无策,无奈只好踏上举报之路。而且最近一份举报信件上共有203人签名,除了侯宜中,还有他的前任,原局长、党组书记赵有宽,前前任,原局长、党组书记夏永根,以及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前任局长。 如此多的局长们,特别是环保局长,拥有国家赋予的执法权,竟然管不了环保,管不了污染企业,竟然也踏上了举报之路,而且举报4年没有任何结果。这真是天大的黑色幽默!这真是莫大的讽刺!如果说是一群百姓在举报,又该付出多少年的代价?如果说群众要举报环境污染,这举报到底该投向谁?环保局还行吗?这可真是难以想象! 细细思考这样的黑色幽默,难道真的只是一种幽默吗?显然不是,这其中到底反映了什么现实?到底有哪些问题值得我们反思?这些举报的背后,到底水有多深? 一是权大于法。所谓“不执法的在执法,执法的不执法。”领导的话就是法,领导的意志就是法,权力在某些领导手中运用得挥洒自如,那些多么神圣的法律在他们眼里简直不值一提。因而,一个专门执法环保的局长尚不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还需要寻求另外的权力来执法,可见权大于法的无处不在。 二是利大于法。在这个典型的案例中,可以看出三大利益:一个是政绩的利益。招商引资、经济发展仍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择手段争取的政绩,其实,政绩是需要,关键这政绩是否干净。再一个是财政的利益。除了政绩之外,这样的企业可以为政府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这是很多地方不择手段引来污染企业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的就是个人的利益。这“个人”包括两类人,一类人是企业老板本身,获取非法的暴利,因为污染企业受到法律的限制,这样的企业特别少,因而利润特别高;另一类人就是利益共同体,主要是官僚阶层,尤指个别领导,打着发展经济的幌子,充当保护伞,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或直接受贿,或参与分红等等,形式各一。 三是两种腐败不容忽视。为什么要提两种腐败?在我看来,一种腐败可以称之为“发展观腐败”。也就是现在的一些地方政府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坚持以人为本,仍然与中央的政策、人民的意愿相违背,倒行逆施,还打着他们所谓的“发展”为名义。其实,不管这样的背后有没有其它猫腻,都可以称之为腐败,因为他助长了违法问题、侵害国家和百姓现象的滋长! 另外一种腐败当然就不言自明,那就是有领导、官员在充当保护伞,背后可能还有权钱交易。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谁都再明白不过的法律,难道就我们的某些领导不明白?这深处的东西如果追究太多,恐怕就经不起追究了。 我们不知道,这些污染企业的背后,水到底有多深?但是我们也明白,200多人的实名举报,并且有那么多的局长,特别还有亲自主管污染执法的环保局长举报,至今仍然没有任何结果,甚至连一点点兴奋的回音都没有。 最后,我还只想说一句。如此重量级的实名举报,应该有一个说法,不论这背后的水有多深,都应该给法律一个交待,都应该给百姓一个交待,都应该给这座城市一个交待,更应该给子孙万代一个交待!(人民网-观点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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