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封路 “在事故爆发前,我们给市有关部门打了报告,要求封闭施工、定向爆破。但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指挥部要求我们只能半封闭。”李文说。他自己真正觉得委屈的地方在于,如果仅仅是桥墩的质量有问题,但如果按照他们的请求完全封闭施工现场,就算塌桥也不至于有人员伤亡。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多次致电市建设局等部门,对方均对此事未发表看法。 根据株洲市交警支队5月 一位株洲市公安系统的人士分析,“交警支队的这个半封闭方案,确实出于无奈。红旗路与建设路是株洲市最主要的两条南北向的大动脉,如果把红旗路全部封闭一个多月,势必把所有南北向的交通压力留给建设路。所造成的后果是,市内大部分南北向通行的汽车都挤在一条路上。” 他进一步分析说,“株洲市的道路布局没有形成网状结构,车辆出行对交通大动脉的依赖过于强烈了。施工安全和交通秩序之间的微妙平衡,交警支队很难把握。” 然而,对李文们的施工形成掣肘的,不仅是南北向的半限行。回到红旗路的微观道路环境,大坪路、铁道口、红港路这些东西向的道路与红旗路形成的十字路口,也会对其施工形成制约。 “5月20日,我们要实行统一的定向爆破,市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全封闭的措施保证爆破的实行。但是,如果整座桥在同一时间实行爆破,就会造成在清理完现场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切断了红旗路东西向的道路。”李文说,“这决定了我们必须在此之前,在现在塌桥的地方提前用机械拆除一跨桥——给红旗路上那些东西向通行的车辆留一条路。如果不用考虑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在20日对红旗路实行全部封闭的那天,把整座桥同时爆破掉。” 正是由机械拆除引发的桥墩连环垮塌,最终以生命的代价,为这一系列相互缠绕的公路矛盾画上了句号。 “15年的风雨都没有问题” “这座桥是湖南第一个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湖南省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前处长刘立国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当时省政府催得很紧,桥是从1993年年底开始建的,要求1994年12月28日要举行竣工仪式。” 与爆破方施工人员的观点相反,他不认为桥的质量存在问题,“我们是按照当时的国际标准来设计建造的。” 刘立国还记得,红旗路高架桥的承建方,是包括湖南路桥集团在内的5家公司。 湖南路桥集团公司也是湘西“凤凰大桥”(堤溪沱江大桥工程)的施工方。2007年8月13日,这座石拱桥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垮塌,造成64人死亡。最终,包括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在内的2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另外33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湖南路桥集团公司因此被罚款500万元,隶属路桥公司的道路七公司依《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被解散。 刘的记忆得到了湖南路桥集团宣传部张勇的印证。“当时是我们与几家公司共同修建的,每个公司负责修其中一段。”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但他当时并未参与修建,也已经不记得具体修的是哪一段了。 张勇把塌桥原因与桥体质量联系在一起的说法称为“缺乏起码的常识”。“一般来说,桥梁通车以后是通过动载——大吨位的车开上去,以及静载——压负荷来检验质量。在长期日通行量超过设计负荷的情况下,桥能经受15年风风雨雨的检验都没问题,怎么会在要拆毁时就出了质量问题?”他反驳道。 刘立国同时表示:“我们每年都会派检测单位搞一次检测,桥梁使用状况、能不能承受这种负载——每年都会有检查结论,检查出来哪个地方有问题都要进行维修的。” “红旗路高架桥从通车起到现在,维修从来没间断过。”上述株洲市公安系统人士也表示。包括红旗路高架桥在内的320国道,是江西到湖南的主要跨省公路枢纽,来自江西的装满煤和其他矿产的货车经常会超载。 这起震动全国的塌桥事故,引起了湖南省对于桥梁质量问题的重视。事故发生时正在香港参加“湖南港澳洽谈周”的湖南省省长周强闻讯后指示,“对全省城市高架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狠抓责任和工作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有关事故原因,包括国家安监总局在内的官方调查组正在继续追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