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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邓玉娇刺伤的不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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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20 11:23:40 红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作者:夏余才

    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宾馆消费时,与服务员发生争执,两人被服务员刺伤,其中1人死亡。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侦查中,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5月19日《广州日报》)

    一个很普通的刑事案件,由于被害者是公务员,案情和事情的进展都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社会的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倾向于同情

邓玉娇。笔者不禁疑问,如果被害者不是公务员,案情还会如此复杂,社会的舆论倾向还会如此的出现一边倒情况么?

    也许,当被害者的身份只是一名普通市民时,其关注度会远没有今天这么高!人们可能仅仅将其当做饭后的谈资,一笑而过罢了。无论相关部门依据事实,认定邓玉娇是涉嫌故意杀人或是属于防卫过当,恐怕都不会引起人们太大兴趣,也自然不会招来人们普遍的非议。

    仅仅因为被害人的公务员身份,此情不但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还使得案情变得越发的捉摸不透。首先是巴东县相关部门在调查此案后,其向社会的通报是一会这种说法,一会儿却又是另一种说法,弄得人们是一头雾水。原本事实清楚和线索清晰的一个案件,也由于“公务员”而像喝醉了酒的人一般,神志有了些不太清楚。

    人们对于邓玉娇的同情,并不是没有道理;对于被害人的憎恨,也在情理之中。但如果褪去被害人“公务员”的这一层的外衣,人们的议论既不会高涨,更不会激愤。相反,人们的议论必然会理性些,也必然在理性的争辩中,让我们更快的看到事实的真相。

    然而,这一切皆因“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在发生着改变。巴东县相关部门和广大网友,都在事件之后变得越来越脱离了法律正常的轨道,以至于一些人想到了包青天、海青天等。这一反常而又似乎正常现象的出现,不能不说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悲哀,也不能不说公务员在人们的心目中形象是何其之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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