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抢劫27.5元换来三年刑 两人案发当晚被抓获 黄岛法院为让其继续完成学业作出“判三缓五”的判决 早报讯 开发区博海职业专修学校的两名大专生预谋实施了抢劫,仅得手现金27.5元和一部国产手机,案发当晚就被警方抓获。日前,鉴于两人还是在校生且愿意主动赔偿经济损失,黄岛法院本着“教育、挽救” 的原则,作出了“判三缓五”的判决。昨日上午,在黄岛法院举办的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一体化工作座谈会上,十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发言。 两人到案后自愿认罪 记者了解到,2007年12月24日晚10时许,开发区博海职业专修学校06级大专班学生杨林(化名)和王涛(化名)预谋后,在黄岛区“宝丰”商城东侧南北公路上拦截了步行经过此处的许某和肖某,杨林和王涛对两人拳打脚踢,劫取现金27.5元及价值人民币720元的“中天”牌A898型手机一部。杨林和王涛在案发当晚被警方抓获,并分别退赔人民币360元。 黄岛法院审理认为,杨林、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两人均系初犯,到案后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缴纳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我们考虑到杨林和王涛都还是在校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他们所在学校也提出对两人从宽处罚、让他们继续完成学业的请求,综合考虑,依法对他们两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处罚。” 该案审判员李明向记者表示。 大家没有歧视他们 “刚开始,虽然有法官和学校老师的鼓励,但我还是感到自卑,觉着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后来我进入五菱联发汽车厂实习,大家把我当做朋友对待,时常激励我,我生活很规律、精神也很充实。”昨日上午,王涛在黄岛法院举办的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一体化工作座谈会上说,他将用最大的努力回报关心他的人们。(记者 刘海龙 通讯员 崔家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