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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消协发布警示 预防甲型H1N1流感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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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07 12:29:12 新华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7日电(记者 王志)针对当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发生的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山东省消费者协会6日专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甲型H1N1流感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目前尚无疫苗预防甲型H1N1流感,预防疫苗正加紧研制,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近期避免或减少去人口稠密或拥挤的地方;尽量避免与病人发生密切接触;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

的场所。

    二、经常用肥皂洗手,包括鼻子和嘴巴,室内保持通风,衣被多晾晒,还可经常用酒精为日用品消毒,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尤其是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挡住鼻子和口部,用后将纸巾扔入垃圾桶中。

    三、加强锻炼,保持充足睡眠,吃有营养的食物,提高身体抗病毒的能力。

    四、食用烧熟的猪肉不会感染甲型H1N1流感。只要将猪肉加热到71摄氏度,就能杀死猪流感病毒,人不会因吃猪肉或猪肉产品感染甲型H1N1流感。

    五、如果发现发热,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胸部或腹部疼痛或有压迫感;突然头晕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就珍;如果患上流感,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建议留在家中不要上班或上学,并减少与他人接触的机会,以避免传染。

    六、建议近期不要前往发生疫情的国家旅游,如果必须去要切实加强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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